关于建立联合办公制度的规定
2008-8-6 作者:淮南市消协 浏览:4623
关于建立联合办公制度的规定
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把“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市消费者协会和市银行业协会通过协商同意建立联合办公制度,系统地负责协调、解决消费者在相关领域的合法权益保护,督促有关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现就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会议制度
(1)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在每年11月份召开一次。
(2)参加人员市银行业协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及有关工作人员,市消协秘书长、副秘书长及有关工作人员。
(3)会议议题:就消费维权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和投诉情况的市场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受理案件工作制度
(1)银行业重点投诉案件由市银行业协会负责受理,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此类投诉案件后应转交市银行业协会受理。
(2)重点、难点、焦点及群体投诉也可以联合办公,共同调查调解处理。
(3)在办理消费维权案件过程中,市消协要及时配合好市银行业协会,出主意、想办法,共同处理好案件。
三、市场调研和检查制度
(1)市场调研和检查每年各实施一次。
(2)银行业调研的内容,重点是服务状况和存在的问题等。
(3)银行业检查重点是,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是否乱收费等存在的问题。
(4)就银行业调研和检查中发现的带倾向性的问题,双方能够快捷合理的提出具体地解决办法。
建立联合办公制度,就是为了在消费维权工作中更好地把消费者的投诉快速有效地加以解决,并且把行业自律与调解纠纷有机地结合起来,以便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二〇〇八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