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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住宿被盗 315调解获赔偿

2008-10-31   来源:滁州市琅琊工商分局   作者:滁州市琅琊工商分局   浏览:3125
打工住宿被盗 315调解获赔偿 近日,在琅琊区工商分局12315中心的组织下,四川打工者牟某因住宿被盗申诉获得入住宾馆400元的现金赔偿金及免费住宿30天(每天60元),使外地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及时保护。 2008年9月26日,四川打工者牟某来滁州市打工,入住滁州市明光路某宾馆。第二天早晨醒来时,发现房门被小偷撬开,随身携带的1820元现金及银行卡、身份证、票据等被盗,牟某当即向公安部门报案,目前该案正在侦破之中。随后,牟某向琅琊区工商分局12315中心投诉,要求依法维护其消费安全权。 琅琊12315中心接诉后,高度重视,及时向市局汇报并会同辖区工商所进行调查了解,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工作人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肃地指出被诉方安全防范存在瑕疵,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权。最后双方达成协议,由被诉方赔偿牟某现金400元,同时免费为牟某提供住宿30天(每天按60元标准计算)。 申诉人牟某对此非常满意,由衷地赞叹:“12315工作人员公平公正地维护外地消费者的利益,是真正为民办实事、谋利益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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