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桶有锈损农机,消协全力解纠纷
2009-5-15 浏览:3453
油桶有锈损农机,消协全力解纠纷
5月7日,钟鸣镇姚某在钟鸣某加油站购买油桶一只(80元)和100元汽油,使用该油桶装的汽油后,造成农用喷雾器不能正常使用,并造成机械损坏。后发现油桶底部有铁锈,疑油桶不合格造成。当天下午姚某到该加油站要求赔偿汽油损失180元和机器修理费180元,共计360元整。该站工作人员认为桶内铁锈并非站内所为,拒绝赔偿。双方协商未果。5月8日上午,姚某到钟鸣消协分会投诉,消协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及时进行调解。姚某提出在昨天的赔偿数目上,增加赔偿误工费340元,共计700元。双方各持己见。后经钟鸣消协分会多次耐心细致调解,双方就赔偿事项达成一致:加油站向姚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合格油桶一只(80元)、汽油费100元及其他损失400元,合计共580元整。双方对钟鸣消协分会做出的调解深表满意,避免了一场纠纷的升级。
(钟鸣消协分会 余焱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