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消协 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09-7-9 作者:柯敏 浏览:3702
2009年上半年,淮北市消费者协会在省消协的领导下,在市工商局指导下,紧紧围绕 “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积极履行《消法》赋予的职能,在宣传、贯彻以《消法》为核心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提供消费信息的咨询服务、依法受理、调解消费纠纷投诉及加强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和消协自身组织建设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净化了市场秩序,维护了社会稳定,为营造宽松、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做出了努力。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认真组织开展“3.15”主题宣传纪念活动。
紧紧抓住纪念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这个有利时机,加大维权宣传和工作力度。
一是领导重视。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活动得到了市局、市委、市政府和市直各职能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二月中旬,市工商局党组就把今年的3.15活动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书记、市消协会长李永祥同志,局长、党组副书记刘存俊同志以及分管3.15中心副局长于建新同志和市消协秘书长周方鹏等同志多次开会研究,就3.15纪念活动进行部署。以市消协、市局办公室、市12315举报中心为主要成员组成了活动筹备专班。在拟定具体活动方案后呈报市政府,朱斌副市长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卫东同志亲自督办,并以市政府领导、市工商局领导为主要成员组成了2009年3.15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为3.15纪念活动拉开了序幕。
二是主题突出。今年的宣传纪念活动,始终围绕“消费与发展”这一主题,进一步强化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解决涉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难点、热点问题,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极大地增强企业的自律意识和维护消费者安全权的自觉性。
三是内容丰富。今年上半年的宣传纪念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在整个3.15期间,消费者协会按照年主题要求,开展系列性活动,强调活动的针对性与实效性的统一。首先,演好重头戏即搞好大型的宣传咨询活动。其次,举办消费维权监督员培训班和“诚信单位”的表彰活动,以此推进消费维权监督员队伍建设和经营者诚信兴商活动的广泛开展。第三,推出《消费指南》专刊,印制了12000份,免费向消费者发放,专刊设置了消费法律法规宣传、消费安全知识、维权在线等栏目,以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帮助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解决消费疑惑,深受广大市民的欢迎。
据统计,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期间,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共发动117家单位参加;在市、区、县各主要街道、商场、超市悬挂条幅标语320幅,张贴标语口号1466条,制作展板220块,发放宣传材料15万余份,通过让利销售使消费者得到实惠2余万元。现场受理咨询(法律法规咨询、真假商品辨别咨询)37000人次,出动宣传车辆60余辆,执法部门现场受理投诉5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3万元。3.15 期间,市消协结合“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的宣传,针对消费者投诉过程中遇到的带有区域性、普遍性的重点热点问题,会同工商、技监、卫生等行政执法部门对全市范围内涉及近20类50 余种食品、农副产品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市场秩序。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市广大市民发出倡议书,在网上开展“消费与发展”系列访谈节目,着眼于提升消费者信心,促进发展。
二、把消费教育、消费指导作为工作重点,提升水平,坚定信心。
以大力开展消费指导和消费教育为重点,引导消费者科学文明合理消费。上半年,我市消费者协会把开展消费指导和消费教育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向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各有关方面宣传普及消费安全、节约消费、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明确消费者应享有的权益、经营者应尽的义务、社会各有关方面应负的责任以及所涉及的法律、法规。
2月23日市消协创新消费教育模式,在现行消费教育方式方法的基础上,与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已在市里四所中小学设立消费教学课堂,真正做到消费教育“从娃娃抓起”,以培养下一代安全科学消费,从而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
3月10日,市消费者协会会同工商局等部门和单位,在濉溪县四铺乡举行“建设新农村——支农护农送法下乡活动”。带着《消费指南》、《食品安全知识读本》及各种法律法规,向消费者宣传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各种知识,为当地农村消费者送去一份普法礼物。拉开了积极参加新农村建设的序幕。在活动现场,前来咨询法律法规、索取资料的农民络绎不绝。他们纷纷向工作人员闻讯农村食品安全建设、春耕生产购买农资产品如何防假冒等问题,并就农村消费安全建设对建设新农村有何作为提出了自已的想法。据统计,本次活动接受各类咨询3400多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300多份,受到了当地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农民朋友的赞誉。
4月2日,会同工商部门开展“四进”活动,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消费教育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受理投诉、形象展示等形式为消费者服务、解难,向消费者传播消费法律法规、消费知识,发布消费警示,以提高消费者的素质,赢得了消费者的青睐和好评。
4月16日是市消协组织开展了“诚信维权单位”、“消费者满意单位”的评定监督活动和企业承诺活动,树立提供安全、优质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典型,带动各行各业经营者共同进步,营造安全放心、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
6月15日,由淮北市消协牵头在淮北电视台推出了《第一消费》栏目,栏目涉及消费领域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以及日常投诉受理等相关内容。栏目以宣传教育为主,引导消费,关注民生,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放心、和谐稳定的消费环境。
上半年,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向消费者传播消费知识,共在各级媒体上刊播消费信息23篇。
三、强化维权服务意识,认真做好消费者投诉受理、调解工作。
上半年,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坚持把做好投诉受理工作作为为消费者维权的重要手段,切实抓好落实。 一是进一步规范了投诉工作。 完善了一系列投诉工作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消协工作人员及时认真受理,依法公正解决,切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落实。市消协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9906.6万余元,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1600 余人次。 二是着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工作中,我们能认真对待消费者每一起投诉,尽最大努力,使消费者的损失降到最低点。同时,还对各分会、投诉(联络)站的受理投诉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给予帮助、指导。为解决好这些热点、难点问题,市消协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了商品、服务等行业售后服务规范,产品质量“三包”承诺制等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及时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了专家、有关部门、消费者、经营者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完善。三是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定期通报受理投诉情况,披露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根据维权工作中发现的带有倾向性的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查询并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商品的监督检查。
上半年,市消协结合“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的宣传,针对消费者投诉过程中遇到的带有区域性、普遍性及重点热点问题,会同工商、技监、卫生、药监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农资、食品等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共出动检查人员26人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议行政执法部门予以查处,打击了制假售假行为的发生,通过新闻媒体,就商品、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向社会和广大消费者发出相关警示、提示等,提醒消费者以防上当受骗,同时也警告经营者要依法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产生了良好社会反响。
五、健全维权网络,夯实工作基础
今年上半年,市消协继续重视抓好内外部维权网络建设。外部,探索和协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现12315行政执法工作与“一会两站”维权工作的紧密结合,使“一会两站”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中发挥出更大作用。内部,进一步完善县区消协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维权协作网、以大企业、商场、超市为支撑点的企业网络和在社区、学校、农村市场建立的联络站、台、点网络。加强对“一会两站”工作人员的培训,使“一会两站”真正发挥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有作用。同时,市消协继续认真抓好自身组织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消协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维权技能。加强效能建设建设,强化消协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
总结上半年全市消协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之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宣传教育、指导消费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宽,全市消协系统编制、经费紧张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消协队伍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
下半年,我们将在省局、省消协和市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紧紧围绕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积极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继续做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重点抓好以下具体工作:
一、以广泛开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活动为主线,继续策划搞好2009年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努力营造鼓励消费、促进发展的环境和氛围。
二、以大力开展消费舆论宣传工作为重点,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力度,提高消协的社会影响力。要认真做好《中消杂志》和《中国消费者报》的征订、发行和联办工作,努力做好向广大消费者的宣传、推介,完成本年度征订、发行工作任务,培养通讯员队伍,积极撰稿投稿,利用一报一刊大力开展消费指导和消费教育,充分发挥其消费维权事业宣传阵地的作用。
三、以大力推进“一会两站”建设为重点,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体系。
四、以大力开展消费指导和消费教育为重点,引导消费者科学文明合理消费,在新推出的《第一消费》专题节目中增加消费指导和消费教育等内容,促进消费健康增长。
五、继续加强消协队伍建设,完善制度机制,努力建成一支学习型、钻研型、实干型、创新型的充满朝气的消协队伍。
二00九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