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
2010-1-6 作者:王念申 浏览:3578
关于招聘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
权益日宣传活动协办单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消保维权工作,加大消保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树立现代企业的良好形象和广大企业的自律意识,培养良好职业道德,共同维护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效益,和谐社会,发展经济,增强淮北实力。因此,为组织开展好2010年“3.15”活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批协办单位,现将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 应聘范围:本地和外地的大中小企业。
二、 应聘条件:
1、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
2、 具有一定规模,一定影响力和一定经济实力的企
业。
3、 热爱消保维权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
象。
4、 诚实守信,依法纳税,无严重不良记录。
三、 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1、 凡被应聘的企业,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
动期间有权上街展示,推销宣传自己的产品和服务。
2、 在大型宣传场所或集会上给予冠名、宣传并适时插播该企业广告。
3、 该企业在2010年度其合法权益受到优先保护。
4、 该企业有在2010年度参评“讲诚信反欺诈先进企
业”等评比活动中具有优先权并作为一个评选标准。
5、 应聘企业不是原消费者协会理事或常务理事单位
的,有优先进入淮北市消费者协会理事或常务理事单位的候选资格。
(二) 义务
1、 在“3.15”活动期间必须听从组委会和消费者协会
的指挥和安排。
2、 守法经营、文明经商、热情服务,依法广告宣传。
3、 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4、 视消费者为上帝,听取消费者的意见,接受消费者
的监督。
5、 热爱公益事业,支持公益活动,奉献一份爱心。
四、 招聘方法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自2010年1月15日至2月15日
2、 报名地点:淮北市消费者协会;地址:淮北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十二楼
3、 报名方法:可直接报名、电话报名,也可以电子邮
件形式报名。报名时,要将自己企业的名称、字号、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一并署明。
淮北市消费者协会的电话为0561-3058063,电子邮箱:
KM13905619925@126.COM。
(二)评比筛选:
本次评选将成立评委会。对报名单位严格按照招聘条件
进行筛选择优录取前60名,如录取不够,宁缺毋滥。市消费者协会将评比结果在淮北有关媒体上予以公示和公布。
淮北市消费者协会
二0一0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