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淮北市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2010-3-8 浏览:3522
在淮北市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纪念活动大会上的讲话
朱斌
(2010年3月5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大会,对今年3•15系列维权活动作出部署和安排。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表示节日的问候!向工作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受到表彰的诚信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
刚才,存俊局长对去年我市消费维权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今年3•15纪念活动作了具体安排,希望认真抓好落实。下面,就今年的消费维权工作,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意义
第一,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是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需要。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是经济增长的恒久的内在动力。在现阶段,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加居民消费需求是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点,是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做好消费维权工作,进一步改善消费市场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培育消费热点,使消费者敢于消费、乐于消费,有利于拉动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城市转型。
第二,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是关注民生、构建和谐淮北的需要。消费维权工作涉及广大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消费纠纷的妥善处理事关社会稳定和谐。目前我市城乡居民消费总体上呈现升级趋势,消费领域的不断拓宽,消费方式的日新月异,造成新的消费问题和消费纠纷不断涌现。密切关注消费维权方面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打击和制止各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防范和化解消费纠纷,对于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是提升消费者素质和能力的需要。全面提升消费者的消费素质和能力是国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没有成熟的消费者,就没有成熟的经营者,没有成熟的消费者和经营者就没有成熟的消费市场,经济就难以持续健康发展。做好消费维权工作,能够促进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树立科学合理、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念,学习消费知识,了解消费常识,增强消费信心,提高维权能力。
二、把握关键,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把“消费与服务”确定为消费维权工作的主题,要紧紧围绕这一主题,抓好今年的消费维权工作。
一要更加重视做好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要把消费教育和引导作为消费维权的基础工作来抓,以向消费者进行正确消费观念教育、权利意识教育、消费知识教育和先进消费文化教育为主要内容,通过开展“3.15”活动、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宣传消费知识、开展消费体验、举办讲座、培训班、座谈会、研讨会等方式,增强教育实效,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指导和引导消费者科学和谐消费。
二要更加重视做好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工作。全市各级消协组织要结合本地消费特点和实际,突出重点商品和服务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要特别注意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和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突出问题,以及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开展强有力的监督;要密切关注消费者关心和涉及消费者利益的商品价格、商品质量、售后服务和服务收费等问题,坚持依法监督,组织开展消费者评议活动,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行规行约,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要更加重视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要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坚持不懈地加强市场监管执法,深入开展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各类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合同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要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定期发布消费警示,指导消费者科学消费。要立足消费维权状况,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注重抓源头,深入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四要更加重视做好消费纠纷调解工作。要把受理和处理消费纠纷作为消费维权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一会两站”建设力度,推进12315网络和消协组织站点进村镇、进社区、进商场、进企业、进校园,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进一步畅通消费者反映问题的渠道,及时化解消费领域中的矛盾和纠纷。要不断完善企业、消协、行政、仲裁、司法相结合的消费争议处置工作体系,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对消费者咨询和投诉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和综合研究,提出有质量的分析研究报告,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和制定政策提供重要参考。
五要更加重视消费维权工作创新。要适应时代发展和广大消费者的要求,创新消费维权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逐步实现消费维权网上受理咨询和投诉举报、网上调解消费纠纷、网上动态分析、网上发布消费信息。要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和制度,进一步健全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和解制度、消费纠纷调解制度、投诉举报制度等,还要建立健全重大群体投诉问题应急调处机制,不断提升化解消费纠纷和调处消费矛盾的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协作配合,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切实加强对消费维权工作的领导。各级消协组织要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理事单位的作用,共同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各级工商、质监、物价、卫生、食品、农业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确保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健全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
新闻媒体是消费维权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宣传和监督作用,揭露和批评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良行为,强化对消费维权工作的舆论监督。广大企业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自觉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切实对消费者负责、对社会负责。广大消费者是消费市场的主体,也是消费维权的主力军。要敢于并且善于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同时,也要抵制和反对那些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等不健康、不文明的消费习惯,依法合理地提出维权的正当要求,为构建和谐社会履行好自己的责任。
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希望大家在新的起点上继续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推动我市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祝全市广大消费者节日快乐!祝我市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圆满成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