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工商局扎实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
2010-12-10 来源:滁州市消协 作者:吴斌 浏览:3689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行为,今年以来,滁州市局紧密联系实际,精心筹划组织,扎实开展了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具体做法是: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该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担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领导小组。并于3月23日召开了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动员大会,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局尽快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形成全市上下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一盘棋”的良好局面,确保滁州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涉及的职能科室较多,任务复杂,为了顺利开展此项工作,通过召开协调会议明确了公平交易、合同监管、市场管理、广告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12315申诉举报中心等职能机构在此项工作中的职责。各科室按照分工,积极组织力量查办市场监管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和消费者申诉的商品房质量问题、合同不兑现等问题,使房地产市场的专项整治落到了实处。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一是加强了对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监管。积极制订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保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严格落实《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的备案工作,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开展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和商品房建筑施工工地建筑材料的检测工作,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假冒伪劣建材商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建材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有效地配合了房地产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活动。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133人次,经查房地产经营主体319户,查处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建材案件32件,案值36万元。
三是加强对房地产广告的监测监管。重点查处未取得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广告,含有融资或者变相融资、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的房地产广告,以及对销售价格、面积等内容进行虚假、夸大宣传的房地产广告。进一步加大对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市场中的虚假宣传、虚假表示、不正当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是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房地产市场消费纠纷。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房地产市场的专项整治中,我局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的作用,依法受理和妥善处理消费者有关房地产市场的申诉举报,积极查处和调解商品房买卖中的违法行为、合同纠纷、质量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年共接待消费者关于房地产咨询 139人次,受理商品房质量申诉2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48万元。同时,深入开展针对房地产的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活动,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和房地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