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池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首 页|维权动态|放心消费创建|组织·人物|理论研究|消保委公告|消费警示
贵池区消保委东至县消保委石台县消保委青阳县消保委九华山风景区消保委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池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五一”消费警示

2026-04-30   来源:池州市消保委   作者:池州市消保委   浏览:427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各大商场超市、购物平台、旅行社等都迎来了促销消费的小高峰,为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玩得开心,池州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管局结合节日消费热点,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消费提示。

促销规则要留心。消费者要正确看待节日期间商家、平台的各类打折促销活动,面对网络平台限时秒杀、爆款直降等促销活动,要对比历史价格,谨防先涨后降套路,部分商品可能通过抬高划线价制造优惠假象。消费者在购买相关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按需购买产品,理性选择折扣商品和赠品,不要因打折等优惠而随意下单。

购物办卡要理性。近年来预付卡消费纠纷频发,关门跑路投诉屡见不鲜,节日期间正是各大商家积极推销各类预付卡的时段,消费者面对商家的优惠承诺和低价折扣等办卡诱惑,一定要保持谨慎,切勿盲从盲信。办卡前,要充分了解商家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要将相应条款落实到书面合同,约定好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尽量避免大额度充值。

餐饮消费要卫生。节日假期聚餐多,应选择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等相关证照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要到无证小店和卫生条件差的餐饮店就餐。就餐点菜时,应查看菜单是否明码标价,要养成先看账单后结账的习惯,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做到文明节俭,自觉抵制餐饮浪费,积极践行“光盘行动”。

出行游玩要安全。旅行出游安全至上,要选择资质齐全的正规商家、旅行社,警惕低价团等消费陷阱。要签订正规合同,明确行程安排、费用明细及退改条款,避免免费游、低价团诱导购物或额外付费。自驾游出行前应提前了解景区门票价格、交通状况等,合理安排行程,文明出游,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

广大消费者应自觉抵制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增强维权意识,树立正确消费观,要妥善保管好购物发票、聊天记录截屏、电子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及时与商家或平台进行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和解,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