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质皮蛋引纠纷,维权调解获赔偿
2025年8月23日,消费者黄先生在郎溪县某超市以9.9元购买了一盒标注为“头窝”的皮蛋,食用时发现皮蛋已发臭变质,黄先生向该超市索赔遭拒。消保委调查核实后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商家承认商品质量问题,赔偿黄先生200元。
二、商家虚假宣传“国补”政策,消保委调解促退差价
2025年7月14日,消费者冯先生购买家电时商家承诺可享1925元"国补"差价(原价9625元,实付7700元),但实际需通过摇号获取补贴资格。因多次未中签且商家拖延退款,冯先生向消保委投诉。经查,商家宣传与政策不符(中签率不足5%),涉嫌虚假宣传。经调解,商家退还1925元差价,消费者同意若后续中签将补贴额度返还商家。
三、金饰起纠纷,调解达共识
2025年1月,郎溪县12315平台接到王先生投诉,反映其在某珠宝店更换黄金戒指后因故要求取消遭拒。平台迅速分流至商家ODR账户,商家主动沟通核实,最终同意王先生换回原戒指或等值克重饰品,纠纷圆满解决。
四、合同纠纷起调解,权责分明促履行
2024年8月,沈先生与某设备公司签订空调安装合同,总价52000元。沈先生按口头约定支付40000元,但截至2025年4月,公司未完成安装且拒施工。经市监局调解,公司最终完成安装,沈先生支付尾款10000元,剩余2000元与国补抵扣,纠纷解决。
五、账单误差引纠纷 调解退赔护权益
2025年6月,消费者林先生在某鸡公煲店消费时,因商家系统录入错误被多收70元。经郎溪县消保委调查核实,确认商家存在收费失误。经调解,商家最终退还多收款项70元,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196元,合计赔付266元。同时,商家承诺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收费流程。
六、定金纠纷引争议,依法调解护权益
2025年8月,章女士在郎溪县某床品店预付5800元购买床上四件套,次日要求退款遭拒。经调查,双方未签合同且无"定金"约定,商品为常规量产非定制。依据《民法典》第586条,商家"定金"主张不成立。经调解,商家最终退还5800元。
七、谷霉变引纠纷 市监调解促和解
2025年7月1日,郎溪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通过拼多多在郎溪县某电子商务公司购买的两包稻谷中,一包出现霉变、发芽等问题,商家以"储藏不当"拒赔。执法人员核查后未发现同类问题,但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加强储运管理并明确告知消费者储存要求。经调解,商家最终认责赔偿,双方和解。
八、机构跑路拒退费 市监调解护权益
2025年5月,汤女士等14名消费者在郎溪县某教培机构购买了3990元课程,机构中途关店失联,消费者要求退费未果后投诉至郎溪县市场监管局。调解面临管辖障碍(公司已注销)、证据缺失(上课次数争议)及沟通中断等难题。执法人员收集付款记录、合同等证据,并向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释法施压,最终促成电话调解,郭某同意每人退费910元,共支付14560元,消费者满意。
九、万元沙发现瑕疵 市监调解终换新
2025年10月,马女士在郎溪县某家具店支付10000元订购10500元功能沙发,12月27日收货后发现坐垫回弹失效。经县市场监管局调解,商家最终同意为消费者更换全新同款沙发,纠纷圆满解决。
十、无人机炸机引退费纠纷 拍摄重修遇沟通难题
史女士反映,其在郎溪县某婚纱馆预订2025年6月7日婚礼跟拍服务时,额外支付400元加购无人机拍摄项目。然而,拍摄当天无人机发生炸机事故,史女士要求退还400元费用,但商家反要求其承担无人机维修费用。此外,史女士对其拍摄的成品效果不满,提出重修要求后,商家未予回应。经投诉调解,商家最终赔偿500元,并与史女士就修图事宜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