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将至,年货采购、餐饮聚餐、旅游出行、网络购物等消费需求集中释放。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大家安全、健康、理性消费,度过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宣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特发布春节消费提示:
一、年货采购理性化,食品安全放首位
购买年货请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或正规电商平台。仔细查看商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不购买“三无”产品。按需采购,避免盲目囤货造成食品过期浪费。生鲜果蔬、肉类等易腐食品要妥善储存,生熟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二、餐饮聚餐重安全,践行文明新风尚
外出就餐优先选择卫生等级高、公示信息全的餐饮单位。留意店内明码标价标识,主动索要发票或消费凭证。按需点餐,践行“光盘行动”,杜绝铺张浪费。自带酒水时,警惕商家“谢绝自带酒水”等不合理条款。注意饮食均衡,不暴饮暴食,谨防食物中毒。
三、旅游出行早规划,避开消费陷阱
报名旅游团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行程安排、食宿标准、自费项目及违约责任,不轻信“低价团”“零自费”噱头。自驾游前检查车辆状况,规划好路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通过官方渠道购票,保管好个人财物。景区购物保持理性,谨防高价推销、强制购物行为。
四、网络购物防风险,仔细核验再下单
网络购年货要认准官方平台和旗舰店,不点击陌生链接、不扫描不明二维码。下单时确认商家发货时间、快递停运及恢复时间,避免物流延误影响使用。谨慎购买预售商品,明确退换货规则。收到“订单异常”“退款理赔”等信息时,务必通过平台官方客服核实,切勿透露银行卡号、验证码等敏感信息。
五、预付消费慎选择,权益保障要留心
面对商家预付卡优惠活动,结合自身需求理性办理,不被“充越多送越多”诱惑,避免一次性充值大额资金。办理时务必签订正式合同,明确使用范围、有效期、退款条件等内容,妥善保管发票和消费凭证。关注商家经营状况,警惕商家停业、转让导致的消费风险。
消费过程中如遇权益受损,请及时保留发票、订单截图、聊天记录等证据,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拨打12315热线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后,宣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祝全市广大消费者新春快乐、阖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