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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警惕保健食品消费陷阱的提示

2025-09-08   作者:徐冰、李娟娟   浏览:925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保健食品消费需求日益增长,但各类消费陷阱也随之滋生,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帮助大家理性选购,阜阳市消保委、阜阳市市场监管局特此发布以下提示:

一、认清保健品定位,拒绝“治病”误导

1.保健品≠保健食品

“保健品”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是消费者对声称具有功能或者功效的食品、用品的俗称。比如,宣称“保健酒”“增高粉”“瘦身咖啡”的食品。而保健食品是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特殊食品,具有明确的法律定位,可以声称明确的保健功能,其他食品不得声称保健功能。在现实生活中,“保健食品”市场客观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的现象,消费者要选择正规保健食品,确保消费安全。

2.保健食品≠药品

“只需七天,糖尿病除根”“三天见效,永不复发”“抑制癌细胞增长”“预防癌症”等等这些宣称保健食品治病、防病的广告用语,都是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要求的。不要轻信保健食品能够“治病”“预防和治疗多种疾病”等以防治疾病为噱头的夸大、虚假宣传行为。

药品的根本目的是预防、治疗、诊断疾病。有明确的疗效和适应症;标签可以明确标注 【功能主治】、【适应症】,详细说明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用法用量有严格的规定,必须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使用,不能随意更改。而保健食品的根本目的是调节机体功能,补充特定营养素,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标签方面绝对不能宣传“疗效”,只能标注国家批准的 “保健功能”(如:辅助降血脂、增强免疫力),并必须明确标示 “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的警示语;用法用量方面可按推荐剂量食用,相对灵活,但也不可过量。

核心一句话:保健食品是用于调节机体机能、补充营养的食品,不是用来治疗疾病的药品。您可以把它理解为:药品是治病的,保健食品是“保健”的。

二、警惕“亲情营销”,守护老年群体权益

选购过程中要做到:(一)警惕“免费”陷阱,避免被免费健康讲座、免费体检、免费礼品等手段诱导,甚至通过“认亲”“情感关怀”获取信任,再推销高价、无效保健食品而踏进消费陷阱。(二)拒绝夸大宣传,果断拒绝违背科学常识、宣称具有“神奇疗效”“包治百病”的“保健食品”。(三)注意选择正规的线上线下渠道购买保健食品,并索要、留存发票或销售凭据,避免通过会销、电话推销、街边小摊、无证无照小店、陌生人推荐、微信群、小程序等渠道购买。(四)出于保健目的选购食品时,一定要认清保健食品标志(俗称“小蓝帽”)及批准文号,依据保健功能和适宜人群科学选购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

三、留存消费凭证,依法维护权益

购买保健食品时,需选择正规药店、官方授权门店等合法渠道,主动索要发票等凭证,核对产品是否具备“蓝帽子”保健食品标志及国家批准文号(可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查询真伪)。若发现虚假宣传、产品质量问题,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或向当地消保委投诉,依法主张权益。

四、理性看待需求,科学管理健康

健康管理需依托正规医疗手段,建议通过公立医院体检、医生指导制定健康方案,而非依赖保健食品。选购前可咨询医生或营养师,结合自身身体状况判断是否需要,避免盲目跟风、过度消费。同时针对老年消费群体购买保健食品的情况,也请家中子女多关注家中老人消费情况,提醒老人勿因“人情”“优惠”冲动购买,遇可疑情况及时与家人沟通。

阜阳市消保委、阜阳市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保健食品不是“神药”,理性消费才是守护健康的关键。让我们共同警惕消费陷阱,维护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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