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预付式消费风险,引导理性消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淮北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一、理性适度消费,警惕低价陷阱
消费者应避免超过自身经济承受能力的过度消费,尽量选择先消费后付款或“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方式。如确需选择预付式消费,不要一时贪图便宜而大额充值。消费者在进行预付式消费办卡时,要尽到一定的注意义务,如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经营资质等,尤其需警惕“高额优惠”“超低价充值”等营销套路。
二、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202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规定:商家在收取预付款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必须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格、预付款退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关键事项。消费者要特别留意是否存在诸如“收款不退、过期作废、限制转卡、丢卡不补”等不公平条款,以保障自身权益。
三、霸王条款失效,退款补卡有据
针对预付式消费纠纷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已于2025年5月1日正式施行。《解释》第九条规定,排除消费者依法解除合同或者请求返还预付款的权利应认定为无效。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等“霸王条款”均是无效条款。例如,商家不得以“遗失不补”为由拒绝补办记名预付卡。消费者转让预付卡只需通知经营者即对经营者发生效力。
四、警惕消费风险,保留消费凭证
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应当时刻保持警惕,确保妥善留存与消费相关的资料。保留发票、收据、电子合同、聊天记录等凭证,并定期核对消费记录及余额。付款时避免私下转账,应使用商户专用收款码。
五、依法行使权利,共筑消费环境
预付式消费便利与风险并存,消费者需提高警惕,在权益受到侵害后,优先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投诉,也可向当地消保委、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经营者应诚信履约,杜绝“套路营销”,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