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25年7月24日,黄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崔先生投诉,反映某楼梯扶手专卖店给其装修的楼梯有质量问题,投诉人前期已支付费用1万元,还有八千多元未支付,要求被投诉人更换或维修损坏的楼板,再支付剩余的费用。接到投诉后我局新华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立即上门核实,发现:1.被投诉楼梯确有楼板开裂等问题;2.剩余楼梯装修尾款八千多元未支付;3.双方前期已多次自行沟通解决,但均未果。
【处理结果】为掌握工作主动权,消除消费纠纷隐患,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辖区所立即介入,一方面立即上门对被投诉人核实情况,阐述其存在的问题并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对楼梯质量问题和尾款未结进行详细调查,找准双方冲突点。经过我局执法人员多次上门沟通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支付剩余费用3800元整,不再追究被投诉人维修楼梯,不再要求投诉人支付其余尾款,并签订《投诉调解书》。双方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本案中,经营者无法继续提供商品质量服务时,而消费者未能及时支付剩余尾款,从而产生消费纠纷,经过黄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不懈的调解,最终调解成功。再此黄山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谨防产品质量消费风险。
一是详细了解经营者情况。查验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执照登记事项是否与实际一致;确要产品消费时,应选择经营规范、规模大、口碑好的商家。
二是产品消费要理性。按照自己实际需求理选择售后有保障的商家。
三是保留凭证合法维权。在签订合同时,要查清消费产品的使用范围、质量、售后服务和违约责任等。妥善保管好发票、服务章程、消费协议、相关票据等消费凭证,发现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可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咨询、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