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东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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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消保委成功调解购车订金纠纷 消费者权益获保障

2025-04-23   浏览:1281

2025年4月21日,东至县消保委成功调解一起购车订金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彰显了消保委在化解消费矛盾中的积极作用。  

一、投诉起因,订金退还引争议

投诉人反映,其在东至县河西汽贸城东至立顺汽贸公司选购车辆时,支付了5000元订金(未签订正式合同)。后因商家提供的是库存车,而投诉人希望购买新车,双方协商未果,投诉人要求退还订金遭拒,遂向东至县消保委求助。  

二、高效调解,多措并举促和解

接到投诉后,东至县消保委工作人员展开调解。消保委工作人员采取多项措施推动纠纷化解:  

1.调查了解情况:消保委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沟通、当面约谈、查看资料等方式了解情况后发现投诉人与商家未签定合同,双方约定不明确,付款明细未明确,双方都存在责任。

2.多次沟通协调:消保委工作人员分别与投诉人、商家电话沟通,详细了解双方诉求及争议焦点,耐心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明确经营者应履行的义务。  

3. 组织面对面调解:为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消保委工作人员约请双方到东至县消保委进行现场调解,搭建平等协商平台。  

4. 平衡利益提出方案:针对消费者希望全额退订、商家强调库存车优惠差异的矛盾,消保委工作人员提出分期退还订金的折中方案,既减轻商家资金压力,也保障消费者权益。  

三、圆满解决,分期退款化解矛盾

经调解,双方最终签订投诉调解书并达成协议:被投诉人退还投诉人定金。投诉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四、调解成效:彰显服务温度

此次调解既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为企业树立了诚信经营导向,避免了矛盾升级。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东至县消保委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原则,积极化解消费纠纷,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东至县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支付订金前务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车辆型号、交付时间等关键条款,留存交易凭证,以便有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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