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郝先生投诉,反映在2019年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第二部宽带业务,近期缴存话费时通过客服了解到每个月的缴费明细,发现每月都有一笔15元的智能组网费用,但自己完全不知道存在这个费用,消费者认为属于价格欺诈行为,要求运营商退费并赔偿,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遂请求市消保委介入调解。
合肥市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并邀请了合肥市消费者维权法律服务团副团长、市城管局公职律师李霆,合肥市消费者维权法律服务团团员、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汪亚奇律师参加调解。
调解过程中,消费者对该费用的发生表示不知情,也没有相应的合同。运营商表示当时由装维师傅携带租赁协议及设备上门签字安装,但后续工作人员未上传办理协议,现无法查证。律师在现场向运营商了解到,2019年当时营业点推出的是一个优惠套餐,花15元购买智能组网服务则免除第二条宽带费40元,享受24个月的优惠,同时段的其他用户也存在这个费用。
两位律师在了解案情后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消费欺诈构成的要件是经营者明知或应知行为具有欺骗性,仍故意实施,经营者通过虚假陈述或隐瞒真相误导消费者,消费者因欺诈行为陷入错误认识,并遭受损失。目前,运营商每个月会将资费明细通过短信链接方式告知消费者,消费者也可以通过app查看消费明细并没有任何的隐瞒,不构成欺诈。
在消保委和李霆、汪亚奇两位律师近2个小时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理通信业务时,应认真了解业务内容及有关费用,后续要关注缴费明细,发现费用异常要及时反映查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