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引导和组织广大消费者参与消费维权社会监督,履行对商品和服务社会监督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壮大消费维权志愿者团队,根据《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管理办法》,池州市消保委拟再招募一批热心消费维权公益事业、富有社会责任感、自愿参与池州市消保委组织开展的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的社会各界人士,加入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
一、招募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
二、招募数量
10名
三、招募条件
(一)遵纪守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有一定了解;
(二)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无社会不良记录;
(三)热心社会公益,热爱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愿意以消费者的身份自愿、无偿地参与消保委开展的消费维权工作;
(四)年龄在18-65岁(有专业特长者,可适当放宽限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消费维权志愿者工作;
(五)熟悉当地情况,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服从池州市消保委管理。
四、志愿者权利和义务
(一)志愿者的权利
1、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2、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获得志愿服务活动真实、必要的信息。
3、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4、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5、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
7、可申请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二)志愿者的义务
1、主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知识,带动更多消费者学法、守法。
2、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自愿参与消保委开展的消费教育、消费体验、调查评议、消费争议调解以及其他社会监督工作。
3、自觉维护消保委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4、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
5、根据个人意愿,志愿者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志愿服务项目或活动。
6、依法应当承担的其它义务。
五、参与方式
填写《池州市消保委消费维权志愿者注册申请表》,发送至邮箱czsxbwmsc@163.com,也可邮寄或现场交至池州市消保委秘书处(信封备注:消费维权志愿者)。池州市消保委秘书处将对申请人员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颁发聘任证书,聘期为四年,到期后可连续聘任。审核未通过或者超出人数的,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66-2042316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九华山大道520号(池州市消保委秘书处)
附件:池州市消保委消费维权志愿者注册申请表
池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