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消费者
投诉日期:2024年5月
被投诉人: 含山县运漕镇甬晗购物生活超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0522MA8NYJR60N
投诉内容:消费者称在含山县运漕镇“甬晗华联超市”购买冷饮花费1元,食用时发现有胶状物,食品已过期,要求商家进行赔偿。
处理情况:根据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工作人员详细调查产品信息以及存放位置,并前往购物超市按照程序依法依规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产品确实已过期。在整个过程中商家积极配合,经诉求人同意后,双方进行沟通,最终自行达成和解。鉴于该商家首次被发现且非主观故意售卖过期食品,其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也并未造成危害后果,运漕镇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之相关规定,已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