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铜陵市消保委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602件,调解率达到100%。现对2024年上半年我市消费纠纷典型案例进行公示,以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规避消费风险,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食品类投诉以质量问题居多。
案例:刘女士在某超市购买一盒现剥菠萝蜜,回家打开发现商品已发霉,经辖区消保委调解,超市退还货款。
消费提醒:购买现切、现剥的水果食用更加方便,特别是对于榴莲、菠萝蜜这样自己在家不好处理的水果,消费者在购买切盒水果时,注意辨别水果的生熟程度,查看盒内有没有异物,最好购买刚刚装好的现切水果,保证新鲜度。
二、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以通讯类产品的投诉居多。
案例:林女士2024年2月购买某品牌电视机,3月电视出现黑屏现象,与商家沟通后更换新机,但林女士发现更换后的新机内存从64G变成了32G,商家表示64G内存机器停产,只有32G,林女士要求退差价被拒,商家表示可以选择退机,或加钱换型号,经辖区消保委调解,商家退还林女士400元差价。
消费提醒:商家更换的商品如果同消费者原先购买的商品在配置、型号等方面有所不同,应提前告知消费者,征得同意后再行更换,同时,建议商家制定更加灵活的售后服务政策,满足消费者的合理诉求,提供更完善的售后服务。
三、住宿服务方面,实际情况与宣传不符。
案例:杨先生通过某平台预定了某宾馆的房间,入住后发现房间实际仅15平方米左右,与
宣传的20平方米不符,宣传有一次性拖鞋,实际是使用过的非一次性拖鞋,向商家反映问题但未处理,经辖区消保委调解,商家将住宿费用退回。
消费提醒:建议宾馆应该保证房间住宿情况同网络平台上显示的情况实时同步,保证房间的实际环境与网络平台上的宣传相符,保证消费者预定成功的房间能顺利入住,避免给消费者造成困扰。
四、销售服务方面,以店面销售服务投诉居多。
案例:徐先生有智力障碍,持有二级残疾证,未经监护人同意前往某品牌电动车专卖店购买了一辆三轮电动车,监护人得知后第一时间前往店家协商退款被拒,此外,通过监控视频得知,因徐先生不存在清点现金的能力,由商家代替其进行的数现金行为并进行支付,监护人认为商家存在诱导智力残疾人士购买行为,经辖区消保委调解,商家同意消费者要求,双发达成一致。
消费提醒: 营利不能成为经营者的唯一目的,经营者更要有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在没有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出售商品或服务给有智力障碍的消费者,出售手机等金额较大的商品给未成年人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
五、网络购物方面,消费者线上预定鲜花,送达时效问题。
案例:张先生5月11日通过某平台在某鲜花店下单抱抱桶花束,预定送达时间为5月12日12点,但并未按时收到花束,多次拨打花店电话询问具体情况无果,经辖区消保委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消费提醒:建议花店在鲜花需求量大的节日到来之前,提前做好鲜花储备,接单量应该同自身的储备量相符,如果派送不过来,也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派送,鲜花本就是消费者用来表达自己心意的商品,花店更应该做好服务,锦上添花。
六、健身服务,主要是合同方面的问题。消费者办理开卡时被告知健身卡已过期、消费者因自身原因要求退卡被拒、转卡费用收取过高等等。
消费提醒:建议消费者办理健身卡时对一些比较重要的事项做好约定,如:使用时间是从办卡日计算还是开卡日计算、退卡规则、转卡规则等等,健身场所经营者也应该在场馆的醒目位置对这些条款进行公示。
七、其他商品和服务类投诉,为宠物及宠物用品方面。
案例:吴女士在某萌宠店购买一只猫,商家承诺该猫身体健康,1月7日取货,1月8日带到宠物医院检查,发现猫前爪骨折,是陈旧伤,且有猫瘟情况,商家同意承担猫瘟治疗费,但拒绝支付其他费用,吴女士认为不合理,经辖区消保委调解,双方达成一致。
消费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宠物时,要注意查看宠物的疫苗接种证明,购买后最好对宠物进行体检,保证宠物的健康状况,如果商家承诺对宠物有售后服务措施,消费者应保留好相关的协议、聊天记录、购买票据等等,出现情况及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