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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高考、中考及期间 商业广告发布的提示函

2024-05-31   来源: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1261

全市涉考培训、咨询、中介机构,广告经营单位:

为规范高考、中考相关商业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行为,维护好高考、中考期间广告市场秩序。特提示如下:

一、严禁设计、制作、发布含有售卖考试作弊器材等内容的广告;

二、严禁设计、制作、发布含有“保证通过考试”“保证提高分数”等对升学、通过考试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等内容的广告;

三、严禁设计、制作、发布含有明示或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等的内容;

四、严禁设计、制作、发布含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等内容的广告;

五、严禁设计、制作、发布含有“双减”政策相违背的内容的广告;

六、严禁设计、制作、发布含有“内部信息”“内部数据”或者“保证志愿填报成功率”等内容,涉嫌误导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志愿填报”广告。

七、广告发布前应严格审查,确保相关广告不出现导向错误以及误导公众教育观念等虚假违法内容。

希望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举报。

 

  

安庆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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