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了名目繁杂的所谓“特供”“专供”“内供”等酒类,这类酒销售价格昂贵,但实际成本低廉,质量无法保障,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此,岳西县消保委发布关于“特供酒”的消费提示:
保持理性消费观念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文件要求,严禁任何个人或企业制售所谓的“特专供”酒。因此,市场上打着国家机关名义进行销售的“特供酒”,基本可以判定是假冒商品。消费者在购买时要保持理性思考,避免被商家的虚假宣传所蒙弊,特别要警惕那些印有“特供”“专供”“内供”等字样的酒,这些很可能是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而虚构的概念,实际上往往并非真正的“特专供”产品,甚至可能是劣质酒。
提高安全消费风险意识
在购买酒类商品时,应选择合法正规的销售渠道,索取并保管好购买票据清单。同时,要注意查看产品外包装标注的生产厂家和地址、以及产品的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杜绝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质量合格证明的“三无”酒,以及无中文标签标识的进口酒。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酒类生产经营者应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依法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和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拒绝生产销售“专特供”等违规酒类产品。
温馨提示
为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购买酒水时应保持高度警惕和理性思维,选择正规渠道和有合法资质的产品,避免被不法商家欺骗。消费者如发现制售“特专供”酒类产品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