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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低价旅游陷阱

2024-04-30   作者:蚌埠市消保委   浏览:1808

             消费调查和消费实地体察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维权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对外发布2024年“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调查报告显示,盘点过去一年的典型消费舆情事件,28.5%的受访者最为关注“低价旅游团暗存强制购物问题”。近年来,不合理低价游一直是旅游管理部门重拳整治的对象,但旅游市场上不合理低价游仍屡禁不止。不合理低价游都有哪些坑?“五一”假期前夕我们根据消费调查,提示广大消费者警惕低价旅游陷阱。

一、低价团实为购物游,其实际花销远超团费。

调查案例(一),“原价五天四晚1000元一人,现预订报名享受文旅半价出游补贴,两人同行一人免单,优惠后的价格为双人5天4晚1000元,贵阳24小时全天候接飞机/高铁/火车,包含费用明细:景区门票,酒店,用餐,24小时接送站,保险,导游,旅游用车,全部包含在内。”杨先生今年4月初在手机上刷到这条广告时,瞬间被吸引,当即和好友一起报了名。到达目的地后,旅游大巴车停在集合地点,杨先生和其他游客陆续上车。刚坐下,导游让每人交100元保险费,说是目的地景区强制规定交纳。杨先生提出异议,称当初报名时确认1000元价格里包括保险费。导游说路上的保险费包括在内,景区内的保险费需要另交。“如果有一名游客不交,大巴车就不开。”无奈之下,杨先生和好友交了200元保险费,“但直到旅程结束,我们也没看到保险单”。

大巴车到达第一个景区后,导游又让游客每人交140元,说是景区内部的电瓶车等交通费都是自费的。在接下来的4天里,导游每天都带着游客去购物店,话里话外都在给游客洗脑和进行道德绑架,比如说“这么便宜的团,我们都亏本做,你们好歹支持一下”。更夸张的是,导游还带游客去听了一个两小时的购物讲座,介绍如何辨别真假翡翠等,不听完不让走。 “在导游的推荐下,有游客花费七八千元购买商品,但后来发现,导游带我们去的购物商店竟然是已经被曝光过的假玉器店、假药材店。”杨先生说。

调查案例(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林女士也有过类似的经历。今年初,她报名了一个港澳跟团游,号称“港澳豪华游5天4晚”,每个人只需交纳1080元,包吃住和景点费用,除了个人花销没有后续费用。林女士以为捡到了大便宜,“没想到刚到集合地点,导游就要我们每个人交60元保险费、200元给司机的小费、200元景点门票,不交就不让我们上车”。林女士说,行程开始后,导游开口闭口都是推销商品,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在逛购物店,哪怕不消费也要在购物店里待够两个小时,而看景点的时间却不到一个小时。 “吃住也和宣传的不一样,住宿是在距离市区很远的地方,整体上体验感很差。”林女士说。

调查记者发现,类似的低价游宣传广告在网络直播间并不少见。港珠澳7日游499元、韶山桂林6天5晚游399元等劲爆的价格,再加上“纯玩”等醒目字眼,各种低价游让人心动,即便是在显著位置标明“纯玩团”“无购物”等字样,最终都会出现保险费、景区交通费等收费项目,以及大量购物环节,游客的花销往往远超团费。

二、低价游存在灰色利益链条,借助平台快速蔓延。

调查案例(一),一直关注旅游市场乱象的某平台博主“辉哥团游记”(以下简称辉哥)参与过各种不合理低价游。他分析说,不合理低价游的逻辑不是让每个人都能出行旅游,而是通过连哄带骗让参团的游客不断花钱。辉哥透露,不合理低价团,有一部分是KB团(“keep back”,意味着返利,也称作赌团),游客报名参加的只是组团社,最后由哪个地接社接待并不一定。“从名字上就能看出来,旅游企业的盈利点不在提供旅游服务本身,而是在旅游过程中的进店和二次消费提供的返利,组团社吸引游客参团,然后再把游客转给地接社,根据地域消费能力进行划分,由组团社制定售价。”辉哥说,比如组团社的一个旅游产品,卖每人1000元,交给地接社后,地接社返给组团社2000元,这时组团社盈利3000元。辉哥说,地接社的亏损,包括交通费、房费、门票费等费用,需要靠大量的购物返利和高价自费项目返利弥补;并且导游的收入也基本上靠游客购物的提点,两两叠加导致很多游客遇到坑得离谱的购物体验。

调查案例(二),还有一种不合理低价游叫擦边团,也叫普通KB团,就是地接社以成本价或比成本稍低的价格接待游客,比如地接社5天4晚游成本是每人1500元,组团社售价是每人1600元,地接社给组团社每人600元的利润,则地接社每人亏500元接待。这样的行程也需要游客购物和体验自费项目盈利,因为地接社的压力较小,一般不会强制要求游客购物,但吃住玩的体验也不会太好。

对于不合理低价游现象,国家旅游主管部门一直在进行治理。2015年,原国家旅游局就出台《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其中提到:所谓不合理低价,是指背离价值规律,低于经营成本,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以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比如,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的;组团社将业务委托给地接社履行,不向地接社支付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地接社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的等。

          通过以上案例的分析,蚌埠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跟团旅游一定要找证照齐全、信誉好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在合同内要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重点关注自费项目的情况。不要参与低价旅游项目。假日期间在旅游过程中,若旅行社出现违反合同行为,可以当场拒绝或向当地旅游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将旅行社违约情况记录清楚,旅游结束后依法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政府相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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