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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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专栏】泾县2023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一)

2024-03-15   浏览:621

未成年人购买手机纠纷案

2023年39日,泾县消保委接到程女士的投诉,反映其子(未成年)于2023年311日花费1900元在某手机店购买了一部手机。程女士知道后到商店要求全额退款,但由于手机已经拆封使用,双方分歧太大,程女士向消保委求助帮忙调处泾县消保委城郊所分会接到投诉后立即调查核实。经查,购机者确为未成年人,虽然商家主张其已反复与购机者确认是否成年以及是否经过家长同意,但并未采取诸如查看身份证或致电其家长确认的方式进行核实。因此,该买卖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当购机者的法定监护人不予同意、追认时,该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双方应互相返回财产,一方是归还手机,一方是退还价款。但因手机已经拆封使用,商家不愿全额退款。为及时、妥善化解纠纷,工作人员积极组织双方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程女士返还手机;2、商家退还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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