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公务员考试培训广告市场秩序,切实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合法权益,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合规发布公务员考试培训广告作如下提示:
1.不得发布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作商业宣传的广告;
2.不得发布含有将考取编制和“人生成功”等相关联作不当表述或暗示,宣扬不正确人生观、劳动观、就业观等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广告;
3.不得发布含有“官方指定”“保过”“高上岸率”等内容,对培训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的广告;
4.不得发布含有明示或暗示有关考试机构、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内容的广告;
5.不得发布含有利用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广告;
6.不得发布使用虚假、不真实的数据、统计资料等引证内容的广告;
7.不得发布含有虚构师资实力、捏造资质荣誉、夸大培训效果等各类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内容的广告;
8.不得发布贬低其他培训机构的广告。
请全市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及广告市场经营主体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广告经营行为,杜绝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请广大考生仔细甄别、注意防范,如发现违法广告线索,可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或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或登录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违法广告随手拍”平台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对虚假违法广告将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