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下午,全市消费纠纷调裁工作推进会在惠黎大厦14楼会议室召开,市市场监管局三级调研员徐波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解读了消费纠纷调裁中心的职能和简易仲裁工作规则,对仲裁条款和仲裁协议的达成和签订方法和途径进行了培训,并就下一步消费纠纷调裁运行工作,以及县区市场监管局和市场监管所与调裁中心的对接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指出,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指示发表20周年,消费纠纷调解中心的设立,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是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时代运用司法理念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工作的有效实践,对于化解行政调解不能、破解行政调解协议不履行、助力解决职业打假人、防范预付卡纠纷等相关事项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特殊的意义,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用党的创新理论引领、推动和指导消费纠纷防范化解实践,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与淮北仲裁委资源共享,积极推动消费纠纷调裁中心尽快开展工作,用实际行动,破解消费纠纷调解的疑难杂症,让司法理论成果更好地指导实践,让司法实践成果造福人民群众,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营造和谐美好的营商环境。
淮北仲裁委张莉秘书长及相关人员、市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及市消保委秘书处的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及部分市场监管所有关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