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灵璧县食品摊贩、小餐饮、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守牢食品安全底线。10月10日-12日,灵璧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局督查组以及各辖区市场监管所三维发力对灵璧县杨疃、渔沟等6个乡镇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重点聚焦农村、城乡结合部、偏远地区,督察对象包括小餐饮、农(集)贸市场卤味熟食制品摊贩、卤味熟食小作坊、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主要督查是否依法依规生产经营、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其中严禁餐饮环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作为此次重点检查内容。
执法人员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检查,每检查一家卤味熟食制品摊贩,在对其流动摊位进行检查的同时,督查组成员深入其食品加工场所,对其加工环境、食品添加剂使用、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进行全面风险排查。此次督查历时3天,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50家,抽检卤味熟食制品38组,对于食品安全隐患较大的经营单位执法人员当场予以关停,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此次行动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抽检多个环节,有力整合各项行政执法资源,扫清监管盲区,进一步提高了县、所市场监管执法能力,夯实了执法力量,同时提高了食品经营主体食品安全意识,推进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向纵深发展。下一步,灵璧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发力,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食品摊贩、小餐饮、小作坊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同心守护全县人民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