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生活消费习惯的改变,“预付卡消费”深受消费者的青睐,为预防预付卡消费存在的隐患风险,潜山市消保委、潜山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预付卡消费时,要理性谨慎,谨防消费陷阱:
一、办卡需谨慎。办理预付卡前要多看、多选,注意查看经营者营业执照,确认经营主体资格,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各类企业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经营者注册资本、成立日期、股东情况、行政处罚、司法案件等信息,充分了解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的商家,不可轻信广告和商家的口头承诺和促销条件的诱惑。
二、充值需理性。办理预付卡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消费习惯、消费频度适量充值,尽量不要一次充入过多金额,冲值后要及时消费,避免因使用时间过长,商家因经营不善倒闭、逃路等不确定因素造成损失。
三、合同需规范。办理预付卡时,应要求商家签订书面消费合同,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预付卡(券)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特别要注意退卡、转卡等限制性条款,消费者在签字前要坚决拒绝合同中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有权要求商家修改或补充约定,合同签字后仔细查看是否加盖与营业执照上经营者名称一致的公章。此外,消费者还需要时常关注商家经营状况,及时了解装修、转让等信息情况。不要图一时方便,用口头合同代替书面合同。
四、证据需保存。办理预付卡后,向商家索要充值票据,妥善保管好相关凭证、卡片,以免丢失。对可挂失的消费卡(券),在丢失时应及时同商家取得联系,办理挂失不卡手续。同时在每次消费后,要及时核对消费余额并索要消费凭证,以防卡内余额缺失。要妥善保管合同、发票、收据以及微信聊天记录等相关消费凭证。
五、维权需及时。办理预付卡后,要按照约定条款内容消费,如果在消费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若与商家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及时携相关证据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