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五一”假期是实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以来的第一个“五一”假期,餐饮、旅游及与之关联的订票等订单呈井喷式增长。广大消费者放心吃、开心游的过程中一定要谨防“被捆绑”。为此,在安徽省消保委的指导下,芜湖市消保委牵头皖南七市(安庆、马鞍山、芜湖、铜陵、宣城、池州、黄山)消费维权区域一体化合作机制,共同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广大消费者在吃、住、行、游、购、娱支付时,当心“被捆绑”或“被搭售”,度过一个安心、放心、舒心的假期。
所谓的“捆绑销售”,是指经营者在正常销售一种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同时,采取默认勾选、搭售等方式强制或误导消费者购买其它商品或服务的行为,常见的表现形式有如下几种:
(一)线上及线下购物
默认勾选。即在商品选择页面中,除主品外,还默认勾选了一些额外的收费服务项目,如安装费、售后保障服务费或其它名目的各类服务。
(二)出行及住宿服务
(三)餐饮等社会、生活服务
消费者在“捆绑销售”面前应懂得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要知法懂法
(二)要慧眼识别
(三)要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