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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依法约谈一教育培训机构

2023-04-27   作者:蚌埠市消保委   浏览:9385

          近期,蚌埠市消保委系统陆续接到各县区消费者投诉,反映Z教育培训机构违反约定,拖欠到期应退费用。根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七条:“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现经营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可以约谈经营者。”的规定,2023年4月20日,市消保委秘书处联合蚌山区市场局、蚌山区消保委依法对Z教育培训机构蚌埠分公司负责人江某进行约谈。

         据悉,自2022年10月以来,蚌埠市消保委陆续接到大量关于你公司的信访、投诉,反映Z公司违反和学员之间签订的教育培训协议,一再拖延应退还的教育培训费用。市消保委多次约谈Z公司并调解有关信访、投诉,Z公司与相关学员均达成了分十期退费的协议。近期结合Z公司及学员反馈的情况,至今仍有不少学员没有收到应于2023年2月到账的第4期退费,2023年3月到账的第5期退费,共计179万元。全市各区县消费者不断向政府部门反映,经市消保委综合研判分析,有再次发生群访群诉的可能。为此,市消保委秘书处联合蚌山区市场局、蚌山区消保委依法告知Z公司蚌埠分公司要严格履行分期退费协议,切实保障我市相关学员能够按期足额收到退费。市消保委秘书处负责人当场向江某送达《关于严格履行学员分期退费协议的告知函》。

          Z公司蚌埠分公司负责人江某表示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近期就将蚌埠市消保委的约谈告知函上传到北京总部,尽快向总部申请资金足额向蚌埠学员退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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