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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消费提示

2023-03-23   作者:宿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浏览:2119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整形手术应谨慎理性。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宿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出如下消费提示:

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医疗美容服务是一种医疗行为,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复杂性和一定的风险性,而对医疗美容效果的心理预期和对实际效果的评价往往带有一定的主观性。请消费者增强对医疗美容服务风险的了解和认知,形成对服务效果的合理期待,理性适度消费。一般情况下,对医疗美容服务的效果应当于恢复期结束后才能进行准确判断。

二、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http://www.nhc.gov.cn)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www.nmpa.gov.cn),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资格证书、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信息进行核实,避免接受不具备相应资质或从业资格的机构和个人提供的医疗美容服务,或使用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注册或备案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三、消费者可以向医疗美容机构索要服务项目所用肉毒毒素、玻尿酸、胶原蛋白及假体等填充材料及其他高净值药械产品的合格证、溯源码等资料。

四、消费者应当注意留存接受服务前后的对比照片、费用支出凭据、签名文书等相关材料,避免在空白或有留白的文书中签名。

五、建议消费者以实名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否则在发生纠纷时将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提醒医疗美容机构

一、医疗美容机构应当规范营销行为,如实介绍、宣传服务内容和效果,杜绝虚假宣传,不得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制造容貌焦虑

二、医疗美容机构应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示机构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情况、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信息、服务价格等内容,提升服务透明度。

三、医疗美容机构应当规范价格行为,落实明码标价要求,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法实施价格欺诈行为。

四、医疗美容机构应当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开展医疗服务,不得擅自扩大诊疗范围。

五、医疗美容机构应当教育、引导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要求,使用来源合法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同时,建立健全服务前、服务中和服务后全过程风险告知和防范机制,积极稳妥化解医疗美容服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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