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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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2023-03-12   浏览:2579

春季来临,进入食源性疾病高发期,为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颍上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此发布春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

一、要防止细菌污染。尽量少到不卫生的街头大排档就餐,不要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采购“三无产品”、过期产品、包装和外观异常的产品,不采购未按要求冷冻冷藏保存的食品,不采购发芽土豆、野生蘑菇、不明物种的鱼贝类产品和死因不明或未经检疫的畜禽肉、街头无证摊贩加工制作的熟食等食品。

二、食品要低温储藏,食具、炊具要清洗消毒。生熟食炊具要分开使用,熟食品应及时食用,隔夜、隔餐的熟食品食用前要充分加热,提倡“现买、现做、现吃”,肉类及蛋类需煮熟煮透才可食用。

三、要注意预防食物中毒。随着春季气温的升高,冬季腌制的酸菜、咸菜中的亚硝酸盐含量会增加,一次性食用过多颜色过深、已变黏的酸菜或咸菜,容易引起亚硝酸盐中毒;发芽或黑绿色皮的马铃薯会产生大量的龙葵素,易引起食物中毒,不要食用;不要食用不认识的野菜。

消费者在外就餐或者食用购买食品出现不适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到附近医院诊治,保存好可疑食品样品、消费票据和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寻求帮助,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开展调查,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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