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阜阳市>颍上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颍上县2022年度十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2023-03-10   浏览:1526

一、颍上县某农资经营部经营主要农作物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经营档案案

2022年9月,颍上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颍上县某农资经营部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农资经营部经营的主要农作物种子档案记载内容不完整。涉嫌经营主要农作物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经营档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县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作出以下处罚决定:处5000元罚款。

 

二、颍上“张某某” 非法经营案

2022年5月30日,颍上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称有人驾驶一辆白色轿车到颍上县各乡镇及阜阳周边地区大量收购卷烟,将卷烟运至刘集乡某社区一处仓储地,然后通过长途客车运往浙江等地进行非法牟利。经查“张某某”非法收购的卷烟共计89个品种764条,涉案金额18万9千余元。此案移交公安机关侦办涉案金额多达200多万,目前涉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三、颍上县出租车违规“打表收费”案

2022年07月5日,颍上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接到电话投诉,举报安颍上县某出租有限公司所属出租车没有按规定打表收费。经查,该驾驶员多次出现此类事情,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决定决定给予罚款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四、颍上县某网络技术服务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2年1月20日,颍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在当事人工作电脑查获其在某公众平台发布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的广告。本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并给予以下处罚:1、没收广告费用863.07元;2、对当事人在发布其他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违法行为罚款863.07元;3、对当事人发布广告在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的行为处罚款20000元。

 

五、颍上县某洗浴中心以店堂告示限制消费者权利案

2022年2月6日,颍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消费者电话举报,反映某洗浴中心以店堂告示限制消费者使用洗浴月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对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颍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3000元。

 

六、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分店销售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案

2022年1月11日,颍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药房货架上摆放某胶囊超过有效期,当事人仍在经营。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颍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过期药品、罚款15000元的处罚决定。

 

七、颍上县某日用品经营部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2022年5月7日,颍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作为普通食品销售者不具备中医资质,在自己的经营场所使用“中医养生咨询”、“中医养生”字样作虚假宣传,对自己销售的食品做具有抗癌抗肿瘤、预防心脑血管疾病、抑制肿瘤、保护心血管抗血栓形成、控制癌细胞繁殖和再生等性能、功能的虚假宣传,使人误认为具有中医的能力,销售的食品、保健食品具有上述功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0元的处罚决定。

 

八、颍上某仪器设备公司无证网络销售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案

2022年10月11日,根据案件线索移交,颍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核查,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9月份在百度设立网店无证销售未经注册的三类医疗器械“海菲水光仪”。对当事人网络销售未经注册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及销售未经注册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许可证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办法》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罚款5000元。

 

九、某电梯服务公司无资质维保案

2022年1月27日,颍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小区电梯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2名工作人员在该小区从事电梯维护保养业务且无法提供电梯维护保养所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资质。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元的处罚决定。

 

十、颍上县某家政服务站发布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广告案

2021年12月20日,颍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广告监测平台转来的监测报告,监测报告记载当事人在某公众平台上发布“颍上某家政中心专业培训高级月嫂催乳师育婴师小孩推拿早教产康等等包教包会包拿证全国通用包推荐工作上岗工资6800-18000元每月”等信息。本案查明当事人广告费用1500元。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500元的处罚决定。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