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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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发布春节期间房地产消费警示

2023-01-19   浏览:2880

随着春节临近,商家各类促销繁多,房地产消费也将迎来高峰,但是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依然有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仍存在经营不诚信、承诺不落实的问题。为了让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传统佳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规避购房风险,颍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颍上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颍上县放心消费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消费者购房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买房需理性消费。消费者购买商品房之前,应充分了解经济状况、商品房基本情况等相关信息,并与家人做好沟通,不要因商家促销就冲动消费,更不要随意交付定金等。

二、不要购买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消费者购买商品房前应仔细核查房地产开发商五证信息,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同时,可以在网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开发商的资信情况,其中包括开发商的抵押贷款情况、股权出质情况、涉诉情况、被执行情况以及新闻舆情情况等。尽量选择证件齐全、信誉良好的房地产开发商,拒绝购买不符合交易条件的商品房。从个人或房产中介处购买二手房,要认真查看房屋产权证书,没有产权证书的二手房是禁止交易的。

三、不要轻信售楼广告。目前,仍有有个别开发商存在夸大宣传、广告宣传内容与事实不完全相符的情况,对买方造成误导,这种行为违反了《地产广告管理办法》,买方应当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处理。同时要提醒消费者,《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确定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最重要依据,如果购房人认为广告宣传的事项是对订立合同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要求增加到合同内容中,并设定违约责任。因广告宣传与事实不符,购房人要求解除买卖合同的,可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同时,消费者交钱时注意查看收钱单位,尽量避免将钱交给营销公司而非开发商。

四、开发商承诺需考量。房地产开发商的承诺,由于重重原因,有可能出现不能兑现的情况。如不能按购房合同约定时间交房,各种配套设施无法兑现等等。对于这种承诺,消费者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作为是否购房的考量标准之一。如确定购房,也应尽量将关注的问题写入购房合同。同时,发生违约行为该如何处理,也应与开发商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后,以条款形式在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

五、谨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签订就要生效,因此要慎之又慎。首先,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是一种民事合同,在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前,要认真查看认购协议书,特别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正本及所有附件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协商,全部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后才可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其次,要对合同条款逐条推敲,文字表达要准确,不能模棱两可,尤其是一些涉及房屋价款、房款支付方式和时间及房屋交付使用日期、违约责任等方面条款,一定要弄清弄懂条款内容,不要勉强签订。如发现房地产开发项目利用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可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此外,购房时,消费者一定要保管好购房票据,无论你签订合同或者开发商承诺一定要签订相关的承诺协议,保留好证据,以便以后维权有法律依据。发生纠纷后,消费者应及时与房地产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沟通,沟通无果的,可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诉提起仲裁,也可持有效证据向国土、规划、建设、房管、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直接拨打12345进行投诉。

颍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颍上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颍上县放心消费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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