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滁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首 页|维权动态|放心消费创建|组织·人物|理论研究|消保委公告|消费警示
琅琊区消保委南谯区消保委来安县消保委全椒县消保委定远县消保委凤阳县消保委天长市消保委明光市消保委开发区消保委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滁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滁消说法:商家“四舍五入”多收0.43元属侵权行为

2022-11-18   来源:滁州市消保委   作者:梁岩   浏览:2892

    日前,滁州市消费者李某投诉麻辣烫店家每次以四舍五入的方式多收消费者的费用,比如24.57收取25元,多收了0.43元。凤阳县消费者张某投诉超市购买的柚子商品标价11.25元,实际收取11.3元……生活中,这种四舍五入收费方式很常见,比如在商场买衣服一件原价399元,打五折的话应该收取199.5元,但是商场往往四舍五入,直接收取200元。还有我们打的,比如8.5元,师傅直接收取9元,更有甚者,快到目的地了,计价表尾数显示0.2元,师傅会故意开慢点或者开远点等跳到0.5元才停车,以便于按整数1元收取。

针对上述问题,《滁消说法》第二期开课,本期邀请的嘉宾是滁州市消保委公益律师-夏光明,夏律师现为滁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律师、法律顾问,安徽省律师协会第十届专门委员会“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兼职滁州市人民政府的立法咨询员、滁州市人民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法律咨询服务专家等。

夏律师认为,“四舍五入”这种结算方法,舍的是“1、2、3、4”4个零头,入的是“5、6、7、8、9”5个零头,入的概率要大于舍的概率。为了减少现金找零的麻烦,经营者收款时可以采取向下即“四舍”的方式“抹零”,这是“让利于老百姓”返利于消费者的善意行为,应当鼓励。然而,在移动支付便捷缴费日益普及的今天,经营者如果未经消费者同意,收款时以向上即“五入”的方式“反向抹零”,入项就会大于舍项,日积月累,则会增加一笔可观的收入,消费者就吃了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条所保护的消费者的财产权、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必将遭受侵犯。

“四舍五入”向上抹零,从个案角度看,涉及金额虽然微乎其微、一毛二毛,但这根本不是钱的事,而是原则问题,更是法律问题,绝对不可小视。“反向抹零”实质上是属于“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将该类行为列为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典型行为,并明确规定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的罚则,为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惩处该类违法行为提供了法条依据。

四舍五入的收费方式在过去更多的是为了图方便,很多人都默认了,但沉默不代表没有权利拒绝,现在普遍的电子支付已经没有了找零的烦恼,仍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收费,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滁州市消保委提醒商家,无论使用何种结算方式,都应主动告知消费者,消费者明确要求找零时,不得拒绝。也建议商家尽快自查自纠,如系收银系统问题应当尽快对系统参数进行调整,规范经营才能有更长远的发展。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保留好相关凭证,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下一步,滁州市消保委将向相关部门发函,建议取消“四舍五入”结算方式,按明码标价据实收费,共同营造公平和谐的消费环境。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