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已成为群众购物消费的重要方式之一,为规范“双十一”“双十二”、元旦春节期间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维护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0月28日,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对网络交易经营活动提出合规提示。
市市场监管局要求经营主体做到亮证亮照合规经营,依法履行主体资质、交易规则等信息公示义务,亮证、亮照、亮规则、亮标识,确保主体信息真实有效, 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如实发布信息,明晰促销规则,不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打折信息误导消费者,严禁“先涨价再优惠”、虚假打折、“史上最低价”“全网最低价”等不正当行为,不得采取含糊标示或者故意淡化标示的方式误导消费者。严禁借重大活动进行商业营销炒作,杜绝虚假广告、绝对化广告用语、违法宣传产品功效、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广告和违法广告代言等行为。规范网络直播行为,禁止营销炒作、虚假销售、流量造假等行为。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直接发送营销短信。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虚假评价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发生。禁止在经营活动中设定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禁止散布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限制、排斥其他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
对于食品行业,市市场监管局要求经营主体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 杜绝销售过期食品、含金银箔粉食品、非法添加食品等违法行为。全面施行入网餐饮食安封签应用,维护外卖送餐员合法权益,保障外卖送餐食品安全。
经营主体要落实《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标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商品质量管控,不得因促销降低产品质量,不得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严禁销售违法违禁商品。不得发布含有暴力、色情等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信息及销售以上商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等相关要求,完善高效、便捷的投诉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不得推诿拖延,妥善解决网络交易消费纠纷。
市市场监管局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合理购物、理性消费。在网购时提高防范意识,警惕网购退款骗局。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及时联系商家、平台协商处理。若发现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可向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记者 廖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