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6月22日,消费者李女士投诉,反映其母亲(文盲、不识字)一个人到定城某黄金首饰店购黄金项链,被店内导购诱导,不仅把自己的黄金项链给付首饰店,还给付2千余元,换购一条一口价6千余元5克多的项链,这样一算,换购的项链每克售价达1千余元,超出正常金价2倍多,李女士认为不合理,随投诉。
处理情况:
接诉后,执法人员找到该黄金首饰店经营者,该经营者解释卖出的黄金项链为一口价首饰,含有工艺加工成分在内,不能简单的以金价来衡量成本。执法人员对此指出,经营者的解释有一定的道理,但作为一老年消费者,同时该消费者为文盲、不识字,黄金首饰的调换又涉及加工工艺等不确定的价值在内,首饰店内经营者理应做好详细的解释工作,现在消费者既然不认同此次消费,认为存在一定的误解因素。首饰店应该考虑该消费者的特殊性,为其退换。经执法人员的耐心沟通,最终首饰店将消费者购买的黄金项链予以退换,双方和解。
案情评析:
该案中,作为一位老年消费者,同时该消费者为文盲、不识字,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更应详细介绍商品的特性、质量、价格等。使消费者明明白白、放放心心消费,否则即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知情权的相关规定,消费者购物后因对所购商品行为发生疑问导致投诉行为,经营者理应对商品予以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