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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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宣城消费体验馆”公示公告

2022-07-05   浏览:1618

为进一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推动体验消费、智能消费、时尚消费的发展,宣城市消保委决定从各企业现有的体验馆和产品展示馆中遴选出一批“宣城消费体验馆”。遴选活动旨在将宣城品牌企业、优质产品和消费者联动起来,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挖掘消费者需求,完善商品的设计与质量,让消费者在体验中充分了解企业文化,感受商品品质,提振消费信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有面向消费者的专门体验场地和体验设施; 

2、企业所在领域具有代表性和引领性; 

3、企业具有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消费者口碑度;

4、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商品及服务质量等责任事故。 

符合以下条件的将被优先选择: 

●行业领先企业、知名行业集群的消费体验中心; 

●安徽伴手礼企业、市级以上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 

二、申报材料 

1、2022年宣城消费体验馆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体验馆基本情况(文字介绍、平面布局图、场馆展示情况及活动现场图片、音像资料等); 

4、主要展示方式和设备; 

5、企业获奖证明材料。 

三、时间安排 

1、宣传申报(2022年5月16日一7月15日) 

市消保委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发布遴选公告,按照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企业自主申报。各县市区消保委应做好宣传、联络工作,积极完成申报。 

2、实地体验(2022年7月16日一8月15日) 

市消保委组织行业协会、消费维权志愿者、消费者代表、媒体记者等进行实地体验,根据现场感受打分。 

3、社会公示(2022年8月底) 

根据体验得分情况,确定“2022年宣城消费体验馆”入围名单向社会公示。 

4、挂牌宣传(2022年9月上旬) 

根据公示结果,对符合要求的体验馆或产品展示馆进行挂牌,并通过大众媒体和自媒体对本次活动进行报道宣传与公益推广。 

咨询电话:51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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