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值春耕时节,农民消费者正在选购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商品。无为市消保委发布春耕农资消费提示,提示广大农民消费者在购买农资产品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择信誉好门店。购买农资商品时,要到有固定场所且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门店或销售点购买,千万不要贪图便宜,在无证照处购买或轻信走村串户的推销者。农资经营店应有《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 注意“送肥下乡”“专家推介”“高科技产品”等宣传,警惕类似于“最好”“最强”等绝对化宣传用语,要选择有品牌、有保障的农资产品,对于不了解的农资产品,要多向专业人士咨询,不能片面听信商家的一面之词。
二、查看商品包装标识。要详细查看农资产品包装是否规范、标签内容是否完整,具体包括: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失效期、执行标准、批号、生产许可证号及使用说明等。无包装的产品不买,三无产品不买,标签标识残缺不全、模糊不清的产品不买。
三、慎重选择网络商家。通过网络采购农资商品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品牌硬、手续全的正规电子商务平台,最好不要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进行购买。
四、提高自我保护维权意识。在购买时不论数量、价格多少,应主动向经销商索取加盖了商家公章的发票或购货凭证,有条件的还要查验产品检验报告等产品质量证明材料,发票或购货凭证上一定要注明购买日期、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和售后电话,并妥善保管,一旦出现后续纠纷,可作为维权的重要证据。如遇到侵害消费者权益及产品质量问题时,及时向市场监管、农业执法及消保委组织等部门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