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关注消费维权,努力营造企业守规、行业自律、百姓放心、消费舒心的环境,督促和推动社会有关方面履行社会责任。从2022年3月1日起,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各级消保委组织、各消保委成员单位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精彩纷呈的“3.15”系列宣传纪念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以中消协文件、省消保委方案为指导开展3.15活动
蚌埠市消保委向全市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消保委,转发中消协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省消保委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并根据省消保委工作方案制定蚌埠市《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下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消保委成员单位,要求各地按照中消协、省消保委的统一要求,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好2022年年主题和3.15宣传活动。
二、开展系列宣传纪念活动,关注民生、共促消费公平。
一)发布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联合市局12315中心通过新闻媒体及市场局网站、微信公众号集中公开发布十大典型案例。将年度民生热点:预付式消费卡、商品房消费纠纷、汽车维修等投诉案例,向社会发布,为消费者维权支招,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
二)组织3·15专项市场检查活动
3.15之前,蚌埠市消保委联合市场局有关科室开展专项市场检查,并组织销毁各消保委成员单位销毁假冒伪劣产品近30吨,货值金额500万元。
三)县、区分别举行纪念3˙15宣传活动
在今年的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蚌埠市3·15宣传活动在三县、六区同步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和丰富多彩的便民活动,同时现场受理、解答消费者咨询、投诉211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隆重举办3.15直播晚会
3月13日晚20:00-22:30,由蚌埠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蚌埠市知识产权局)、蚌埠市广播电视台主办,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政府协办的共促消费公平蚌埠市2022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电视直播晚会在蚌埠市电视台演播大厅胜利召开。蚌埠市人大常务会副主任汤春义、蚌埠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永彬、蚌埠市政协副主席、市市场监管局局长乌兰其其格、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张吉超,以及7家消保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晚会现场直播,全市30万消费者通过电视、网络、广播在线收听观看和参与互动。
晚会现场特别设置热线电话和专家席,来自市消保委成员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律师组成“3.15服务团”现场解答百姓咨询和投诉,针对民生关切的一些舆情热点问题,通过典型案例,进一步普及维权知识,揭露消费骗局,震慑不法行为,为消费者维权支招;还发布“皖美品牌示范企业”、“食安安徽品牌企业”、“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315优质服务单位(企业)”,树立质量标杆企业,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为全面拓展消费贡献力量。
蚌埠市消保委从2002年起,联合蚌埠市市场监管局、蚌埠广播电视台等消保委成员单位举办一年一度“315晚会”开始,到今年已经成功举办20期直播晚会,已经成我蚌埠市消费维权的一张靓丽名片。每年的3.15,消保委各成员单位和全市消费者都相聚一起,倡导诚信、守护权益,让消费环境更加公平、健康、有序。
五)参加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上线
3月15日上午7:30,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阮持亮带领市局12315中心、消保委秘书处、法规科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做客市广播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现场介绍了“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的涵义,消费者的权利与义务,2021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上所做的工作,还现场接听了热心观众的咨询投诉电话。
六)组织收看央视3.15晚会并做好转办案件的处理工作
3月15日晚20:00,市场局相关领导、科室、稽查支队、12315中心、消保委在12楼会议室集中观看中央电视台3.15晚会,并对转办案件及时处理。针对晚会中曝光的蚌埠柏美思美容,相关人员连夜对其进行突击检查,后续工作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七)认真受理消费投诉、化解社会矛盾
3月13日——3月16日期间,全市各级消保委组织共接待消费者咨询、投诉306起,成功解决消费纠纷22起,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收到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锦旗5面,感谢信3封。成功化解2起越级上访行为。为守护消费安全、共促消费公平,推动蚌埠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今年的3.15系列活动在市市场监管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全市各级消保维权组织将紧紧围绕“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在创新消费维权方式、方法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的前瞻性、创造性和协作性。研究新形势下消费维权的新情况、新问题,紧紧围绕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采取新的措施、新的手段、新的方法加大消费维权的力度,及时有效地受理和处理消费纠纷,切实提升广大消费者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全面拓展消费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