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机关、各派出机构:
现将《肥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肥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日
肥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
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围绕2022年中消协及安徽省消费维权年主题“共促消费公平 乐享皖美消费”和合肥市“亮品牌、提品质、守信用,推进放心消费创建”主旨,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汇聚各方维权力量,推动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建共治,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氛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十四五规划》“改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亮品牌、提品质、守信用”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推动肥东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企业参与3·15宣传活动。动员民生消费领域各行业经营者和放心消费创建单位积极参与“亮品牌、提品质、守信用,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和“共促消费公平、乐享皖美消费”宣传活动,引导企业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横幅等宣传形式发布3.15宣传标语,营造国际消费权益日的氛围。(责任单位:县局办公室、各市场监管所、消保委秘书处、)
(二)发布2021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工作成效。(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消保委秘书处)
(三)对2021年已认定市级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进行授牌。倡导企业提措施、立标准、推行动、履责任,通过各类宣传形式,唱响“满意消费长三角 放心消费在合肥”品牌,不断增强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意识。(责任单位:消保委秘书处,各市场监管所)
(四)组织新消费体验活动。3月15日前后组织志愿者、媒体记者参加绿色消费、智能消费体验,引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消费,促进可持续消费。(责任单位:消保委秘书处)
(五)与报社、电视台、门户网站等联合开办“3·15”宣传专题、专版。大力宣传市场监管及消费者保护活动的各项工作举措和成果,报道放心满意消费创建和消费维权做法,开展普法教育、发布消费警示、提示等。(责任单位:县局办公室、消保委秘书处)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区域实际,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突出地方特色,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营造全社会关心消费维权工作氛围。
(二)畅通投诉举报咨询渠道。充分发挥12345、12315热线平台功能,依规处置投诉举报事项,提高办理质量和调解成功率。消保委秘书处要组织集中收看央视“3·15”晚会,各单位加强值班值守,配备应急力量,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
(三)注重信息沟通,及时总结报送。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报道特色亮点做法,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注重留存消费维权宣传、监管执法等活动开展中的照片、信息、简报等资料,于3月16日下午下班前将“3·15”活动总结及相关图片视频资料报消保委秘书处。
联系人: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王卫明 联系电话:62315353
县消保委秘书处: 葛 菊 联系电话:67727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