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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救援费用高 消保委圆满调解

2022-01-28   来源:东至县消保委   作者:毕启胜   浏览:24755

2022127日,东至县消保委接消费者毛某投诉,称自己的车在高速上坏了,拨打高速紧急救援电话叫来了拖车,四五公里的路程被收取了1200元,认为拖车公司乱收费,要求维权。

接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电话联系投诉人了解详情并查找相关规定了解高速紧急救援收费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我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2019503号)文件规定,像毛先生这样1类车仅有拖车服务收费标准为400/.次,文件中还规定了救援服务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救援里程长短、难度,在收费标准上上下浮动20%。可是即使上浮20%也才480元,1200元怎么看都不合理。于是消保委工作人员立马对救援服务单位开展了调查。

救援服务单位大呼冤枉,表示他们是严格按照文件来执行的。原来啊,《通知》中明确了“故障车辆原则上拖移至最近的高速公路出口处或服务区”,文件里还表明了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拖车费、吊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清障救援服务收费不在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在拖车之前双方签订了协议,从故障地点到高速路口收费480元符合文件要求,剩余路段收取的720元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合计1200元,整个收费未违反文件规定。

消保委工作人员立马指出,从故障点到高速路口近二十公里只收费480元,从路口到维修站3公里不到却收费720元,虽然后面的收费由双方协商但该现象明显不合理。另外文件第四条写的是原则上移至高速公路出口,经双方协商也可移至当事人选择的其他地点。且不说救援服务单位直接选择了对其最有利的地点,还利用了故障车主的心理对剩余较短的拖车路程收取高价费用,单位路程收费标准是在高速上收费的10倍多,难以让消费者感到满意。最终,在工作人员的协调下,救援服务单位退还投诉人720元,双方达成和解。

对于高速救援“天价”收费的投诉屡见不鲜。分析其中原因,救援服务单位是深入分析了相关文件精神,摸透了消费者的心理。虽然文件里明确说了下了高速路口,消费者可以自行选择拖车单位,双方就收费标准自行协商。但从实际出发,车主在车辆故障后心理焦虑,谁又有那个心思再去联系其他拖车呢?于是救援服务单位在剩下的最后一段路程中“突击收费”,导致相关投诉频发。在此建议广大车主万一不幸遇到最后路段收费明显不合理的,可以联系其他拖车单位,不要怕麻烦。当然我们更希望相关单位制定政策时能够更加完善,把消费者面临的实际情况考虑进去,让相关收费标准更加科学合理。我们也提议广大救援服务单位少一点套路多一点真诚,真正让广大消费者放心满意。(撰稿人:毕启胜,审核人:邹银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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