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8日,明光一家餐饮单位因购进进口冷链食品未提前24小时进行备案,违反了省、滁州市、明光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明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餐饮单位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18日上午,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明光市明西街道开展食品安全“雷霆行动”专项检查时,发现辖区“至味饭店”经营场所有两袋原产地为巴西的进口冷冻去骨牛肉胸腩肉(生产日期:2021/08/11,保质期:24个月,现场称重分别为9.225Kg、12.66Kg,共计21.885KG),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备案手续,涉嫌经营进口冷链食品未履行报备程序和进行核酸检测、消杀后上市销售。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进口冷链食品进行处置,并封存于该饭店冰柜内,等待进一步处理。
市场监管局敬告全市广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疫情期间,因进口冷链食品隐藏较大的风险,请大家谨慎购买进口冷链食品,若是购买,需要提前24小时到属地市场监管所进行备案,做到“五证”齐全(海关报关证明、进口商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和产品销售单),经过安徽冷链食品监管系统注册赋码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