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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不到位!多家药店被责令关停、停业整顿!

2022-01-14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作者:中国市场监管报   浏览:1312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春节临近,更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零售药店作为疫情防控的前哨站,是防疫链条中关键的一环。


江苏 太仓

为进一步筑牢防疫堤坝,江苏省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全市药店防疫巡查,做好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四类药品销售实名制登记工作,督查全市1200多名药店从业人员核酸检测、个人防控情况等。截至目前,全市325家药店上报四类药品实名制登记信息41.2万条。



近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1家药店在监管工作群多次提醒下,仍未按照要求做好“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通过查看药品的进货、库存及销售记录,执法人员确认该药店实际登记的“四类药品”品种和数量远远少于实际销售的品种和数量。防疫无小事,执法人员立即要求该药店停业整改。



广东 海丰

1月6日,广东省海丰县市场监管局开展药店疫情防控督查行动,责令3家防疫不力的药店停业整顿,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县城内的药店“哨点”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检查零售药品是否严格执行“三查验”制度(进门戴口罩、测体温、扫粤康码);居民购买《目录》37种感冒退热类药物,是否认真核对购药人员身份证信息、住址和电话号码等,是否存在瞒报、迟报、漏报的情况;对发现体温超过 37.3℃、黄码或红码人员,是否引导其尽快到附近发热门诊就医;四人小组名单及导药指引是否张贴在显眼处等。



检查发现,仍有3家药店经营者存在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够重视,未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对该3家药店进行查封,责令停业整顿。

辽宁 岫岩

近日,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药店销售去痛片未做采购验收记录和销售记录,导致实名登记与实际销售不符。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药店停业整顿。



下一步,岫岩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实名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登记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药店工作人员是否按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等各项工作,切实发挥好药店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哨点”作用,坚决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


山东 莒南

1月11日,根据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药店疫情防控 切实发挥药店“哨点”作用的工作方案》规定,莒南县市场监管局责令1家未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的药店停业整改,并予以公开曝光。

该药店为“临沂仁德大药房莒南民主路店”,存在的问题是四类药品销售记录未及时报送卫生院,存在较大隐患。


浙江 丽水

1月3日,浙江省丽水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为民平价大药房未严格落实防疫相关政策:负责人未佩戴口罩,进店顾客未规范佩戴口罩,对入店人员未进行测温亮码戴口罩小门管理。



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药店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根据相关要求,责令药店停业整顿三天,经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再营业。


河南 新野

1月2日,河南省新野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检查组到多家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商超、农贸市场、宾馆、药店等了解节日期间的商品供应、价格、食品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执法人员还抽查新野县28家药店,对销售的“四类药品”是否按照要求详细登记上报,是否严格落实进店顾客佩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措施,是否按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4家门店,责令予以暂时关停。


综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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