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消保委多年来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消费维权事业,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方面积极作为。近日,通过逐级推荐和严格的审查程序,淮南市消保委荣获“中消协2020-2021 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称号。
一、组织机构完善,工作运行有序
逐步完善全市消保委机构建设,有力保障各级消保委的顺畅运转。2020年成立我市第一支消费维权志愿服务队,发展律师专家、媒体记者、行业专家、公益志愿者等共计90余名,长期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专业化、公益性的维权服务。
二、妥善处理投诉,保障消费者权益
年均处理消费投诉900余起,接待消费者咨询5000余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简单投诉采取电话、网上调解的简易调解程序,便利消费者及经营者。专业性投诉联合行业协会、成员单位共同受理,提高调解的专业性和成功率。推动诚信承诺入盟企业和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提高投诉服务标准,提高自行和解率。根据消费投诉情况定期公示投诉排名靠前的企业行业,并对处理消费投诉不力的企业行业进行约谈,提高其服务意识,降低投诉率。
三、注重消费宣传,普及消费教育
一是认真开展“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采取户外宣传、消费体验、专题栏目、维权专刊、公众号推送、网站发布等全方位宣传形式,大造维权氛围,提振消费信心。近两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以新闻发布会、电视台栏目案例解说、线上有奖竞答、短信推送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消费维权氛围。二是开展消费教育,建立消费教育基地。在田家区洞山街道黎明社区建立老年消费教育基地,在生态新城社区建立消费教育基地,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结合志愿者活动及党建工作,每年多次走进社区、学校、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发放普法资料。三是加强媒体宣传。针对消费热点、节假日发布消费警示。与淮南市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淮南发布”合作创办“淮南消费维权栏目”。与淮南广电台合作开展《消费护航》栏目。在《淮南日报》、《淮河早报》开设“3·15 ”专版。与淮南联通合作,推出微信朋友圈公益广告,加大宣传力度。2021年,2件新闻稿件获得省消保委“消费维权好新闻”三等奖。
四、推动公益诉讼,探索集体诉讼
多次邀请律师专家、相关行政部门、消费者代表开展座谈,针对公益诉讼和集体诉讼的可行性展开讨论,印发了《淮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集体诉讼工作机制》。与市司法局联系建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承担市消保委与市中院诉调对接相关投诉处理工作,推动淮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再上新的台阶。2021年,淮南市消保委代理省消保委起诉陈光松等6人制售假酒的民事公益案件获得胜诉,提出的惩罚性赔偿和在市级媒体公开道歉的要求均获得市中院的支持。此案为省内首次市级消保委接受省消保委委托,代理原告的公益诉讼案件,避免了省级以上消保委公益案件过多、压力过大的情况,有利于公益诉讼的灵活开展。该经验被中消协在全国消协组织推广,省内外多家消保委前来学习经验。
五、放心消费创建取得阶段性成果
结合“满意消费长三角,放心消费在安徽”行动,不断推动我市参创行业企业接轨长三角,动员企业参与长三角异地异店退换货。截止2021年9月底,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参创经营者2263家,县区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585家,线下实体店7日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店252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83家,荣获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7家,放心消费示范街区一个,全市5个高速服务区,5个4A级景区全部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工作。2021年指导企业参评“安徽特色伴手礼”和“长三角伴手礼”活动,安徽八公山豆制品有限公司“玛瑙泉牌豆腐乳”、安徽益益乳业有限公司“牧场纯牛奶”获得“2021年安徽名牌伴手礼”,其中,安徽八公山豆制品有限公司“玛瑙泉牌豆腐乳”更入选“2021长三角特色伴手礼”。
今后市消保委将继续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作用,在消费维权事业发展中再立新功,取得更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