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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治 | 让网络食品经营行为更规范

2021-12-17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作者:中国市场监管报   浏览:1781

12月7日下午,中国市场监管报社主办的“网络食品经营行为监管与规范”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来自市场监管部门、研究机构和市场主体等多方面的代表参会研讨,围绕如何促进网络食品经营行为更规范,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科学发展为根本,从监管实务、行业动态、市场趋势、前瞻分析等角度进行了深入交流。


研讨会上,拼多多、淘菜菜等从事网络食品经营的市场主体代表,聚焦行业发展现状和遇到的难点问题,分享了他们的做法和思考。


对于应该如何看待网络食品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与会专家发表了他们的意见。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 

关于定价问题。当经营者存在价格欺诈、低价倾销或者价格违法行为时,必须要考虑价格背后的行为主体。定价策略在具体场景当中究竟是平台方,还是入驻商家自行开展的促销行为,还是商家、平台共同的行为,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关于自提点问题。现实中自提点可能不是个人,比如线下经营的社区超市,一些本来就是独立经营者,可以独立承担责任,看作其和平台之间有合作关系。   



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薛军: 

当务之急是要把社区团购或者团长(在地协作人员)的法律性质界定清楚,以及他在从事相应的协作过程中可能引发的一些经营的风险,要特别列出来加以有效防范。比如做社区团购的一些平台可以有各种经营模式,但是一定要把运营的社区团购中的责权利关系梳理清楚,这样才便于监管部门对其进行监管和服务。

    

餐饮店和食品外卖具有地域性特征,就某个地方进行线下的到场审核还可以做到,但并非所有地方都能做到。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多次培训平台运营人员,指导如何进行证照审核,从而识别出假证、套证的情况,此类做法值得各地借鉴。一证多店、虚假店铺、挂靠经营等问题,需要平台做好抽查、核验等工作,否则整个管控措施会流于形式。

    

现在线下经营信用监管信息如何和线上打通,是需要关注的问题。这个问题当然不仅仅是食品经营平台或者餐饮外卖平台存在,其他商品零售平台也有这样的问题。线下实体店因为违法违规受到处罚,但是这些不良记录在线上查不到。所以说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很重要的是信用信息一体化,线下信息要以一种一键可达的方式呈现出来,这样才能够对线上不法经营行为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来自北京市及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的代表围绕如何规范线上销售食品行为,介绍了相关做法和措施。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科长祁宇光: 

对于平台经营食品出现的各种问题,诸如货物变质、过期、包装破损现象不时出现,商家承诺的和消费者收到的货物品质不一样等,平台有责任对商户实现管理到位。平台对注册商户有管理的义务,应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从全局角度考虑问题、想办法。如果市场监管人员能够与平台充分开展工作交流,了解其运转模式,就会及时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整改意见。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科科长张丹: 

近期接到很多网络销售食用农产品不标明产地的举报,还有随意在产品外包装上打上绿色、有机、无公害标志的问题,还有人举报平台商户超范围经营。对于网络食品销售中存在的这些问题,监管部门会依法依规作出处理。不管网络销售还是线下食品流通,经营者一定要知道自己应当做什么、可以做什么,如果不清楚的话可以和监管部门多沟通,一起想解决办法。希望网络食品经营者主动规范自身行为,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食品安全和质量安全的底线。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科科长郝宁: 

近年来对各种网络平台的食品投诉量呈上升趋势,网络交易的跨区域性、虚拟性和不确定性,导致了违法行为的查处面临着执法权受限、违法行为主体模糊、调查取证难度大、处罚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给食品安全监管提出了很大的挑战。比如进口冷链食品到了社区点之后,在没有购物车的情况下往往是无序存放,保温状况、分类、分架以及防蝇防鼠等,社区投诉经常提到,这些问题应引起各方高度关注。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管局餐饮科科长张文: 

近年来,随着外卖融入人们生活,网络订餐已成为常态,网络餐饮市场主体和业务量激增,但是证照不齐、餐饮卫生不达标等问题也不断涌现,大兴区市场监管局一直将网络餐饮监管列为重点:一是主动约谈第三方平台,督促其切实履行审核入驻商户资质的义务,及时向社会公示。二是加强入网餐饮单位的管理教育,督促餐饮企业经营者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对辖区内从业人员开展线上培训,要求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三是实现了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监管,包括要求入网餐饮单位提供具体实地经营门店信息,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项目从事经营活动,并对超范围经营,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开展自查,并及时消除隐患等。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市场科副科长田春苗: 

目前全北京大型批发市场共10家,丰台区就占了5家,负责供应首都70%的蔬菜、80%的水果、40%的鲜肉、90%的水产品,承担着全市60%的食品配送任务。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是连接源头产地和食品零售商的关键环节,所以更要对源头加以管控,加强食品追溯管理。针对网络销售食品行为,结合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转型升级,丰台区局将建立线上多维数据共享机制,实行线上订购即时监控模式,加强对冷链食品及运输环节的管控,实行人员档案信息管理。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处副处长任晓颖: 


网络购买食品已成为消费者食品消费的重要方式,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会有更多的消费者和经营者选择通过网络购买和销售食品。因此,政府应通过完善立法,明确网络运营商主体责任,加大对网络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发挥食品安全保障技术的作用,以及加强对消费者自我鉴别能力和维权意识的教育等,促进网上食品交易这种新兴业态的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针对网络食品销售特点,现阶段可通过在立法、监管机制、信用建设、网络技术支持等方面综台强化网络食品经营的监测工作,具体包括五方面措施:完善法律规章制度,转变监管机制,推进行业自律,转变监管方式方法,加强社会诚信建设。



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食品安全研究部副主任孙璐: 

线上销售食品发展很快,说明市场有需求,但确实存在以次充好、价格竞争等问题,应该总结各地有益的经验,尝试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物联网的手段,探索建立一套行之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监管模式。



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冯军就网络食品经营的规制谈了三点看法: 

第一,从大趋势来说,网络销售食品前景大有可为。第二,关注网络食品经营中存在的食品安全责任问题、不正当竞争问题、信息不对称问题、技术支持问题、社会责任问题、线上线下产品质量差异问题。第三,综合施策,遵循安全底线原则、激发市场活力原则、线上线下一致原则、智能化原则,推动网络食品经营行为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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