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让人开心的事情,在很多人的选项里必须有收快递、拆包裹。可获得开心的同时,非得“附赠”你几个骚扰电话、垃圾短信,甚至诈骗电话,着实让人“开心之余是闹心”。
今年“双十一”没多久,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就接到不少消费者反映,称“货都没收到,一堆骚扰电话、垃圾短信就来了”“有些能准确说出消费者的姓名、地址”。这事儿说白了,就是你的快递面单个人信息被泄露,被“黑产”盯上了。
今年9月,一名UP主通过网络平台自述被诈骗的过程,骗子自称是快递员,并报出了事主准确的身份信息,还说因丢件需要给客户赔偿,之后一步步诱导其下载其他APP,再以种种借口骗其陆续转账16万。无独有偶。去年,还发生过某快递公司内部员工与不法分子勾结,导致40万条个人信息被泄露的事件。
用户因信息泄露被“骚扰”,有快递面单的问题,但不全是。更重要的,恐怕还是快递企业重不重视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
既然快递企业必须收取用户个人信息,那就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好这些个人信息不被泄露。今年1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提出,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根据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的种类以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等,采取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个人信息实行分类管理;采取相应的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合理确定个人信息处理的操作权限,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定并组织实施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
消费者使用快递的初衷是方便、有需要,当然也基于信任。让消费者从信任到无奈,再到愤怒,这恐怕也不是快递企业想要看到的。
按照法律规定,我们对个人信息的处理享有知情权、决定权。但现实情况下,信息被谁盗取、用在哪里,我们却很难知晓。法律的保障有了,人们对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也越来越强,那么快递企业则应该持续发力,加大平台投入力度,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切实把自己应尽的责任履行到位。
我们啥时候才能“安安静静”地收快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