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池州市首个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贵池区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该区消费纠纷调解工作正式步入人民调解法制化轨道。
据了解,组建成立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贵池区市场监管局积极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人民调解法》的具体体现,可以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消费纠纷方面的独特优势和职能作用,依法有效地把消费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好人民调解和消费者权益保障工作的衔接配合,实现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和以往不同的是,经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可到人民法院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将具有法律强制力,备案后的调解书可作为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另外,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一改以往由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和消协工作人员调解的工作局面,可以借助更多的社会力量,通过聘请律师、专家、学者及有经验的社区工作者等作为调解员,从而提升调解工作专业化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