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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保委发布“双十二”网络消费警示

2021-12-13   作者:淮北   浏览:6338

“双十一”刚刚结束,双十二”又开始了。原本这两个无特殊意义的日子,现如今成为了消费者与商家的重要节日。今年11月11日,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纷纷举办网购促销活动,掀起了一阵网购狂潮。据了解,“双十一”期间,淘宝销售额高达5403亿元,各地快递也由于网购风潮大面积出现“爆仓”。如今,网购已成为消费者购物的重要选择,甚至冲击传统的百货零售业。为迎接“双十二”,电商们再次推出打折促销活动,让人不禁怀疑:一次次的打折促销,商品价格真的下降了吗?

  面对一个又一个人工创造的消费节,淮北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保持理性,分辨陷阱,做到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

  一、不盲目消费。一些消费者被商家低价吸引,大量购物,但事后发现不少商品并非必需品,甚至无任何用处。面对网购低价促销,应保持头脑冷静,可将必需品列成清单,按需购买,做到理性消费,不盲从。

  二、不跟风消费。许多消费者其实并无购物计划,也无购物需求,只是因为看到别人在购物而产生购物冲动,尤其是现在直播购物火热,消费者极易因为一时冲动,跟风购买主播推荐的商品。但如此不仅会造成浪费,更会造成快递出现“爆仓”现象,导致商品在物流环节出现各种问题,反而得不偿失。

  三、网购也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双十一”期间,市消保委系统受理的网购类咨询投诉明显增加,但许多消费者因没有发票或相关凭证而无法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在“双十二”期间网购时应注意保留购物记录、聊天记录等相关购物凭据,并主动跟商家索要发票。在物流环节时,要保留相关物流单据,并在收货时要先验货再签收。一旦遇到消费纠纷,消费者要及时与商家、网站联系,如无法解决,可向当地消保组织、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拨打“12315”进行投诉,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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