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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消费警示

2021-12-07   来源:市消保委   浏览:3239
    买房乃人生大事,不论是刚需还是改善生活,作为大件的消耗性财产,购房者在买房过程中都要承担不小的风险。近日,我市某房地产项目销售期间,有人员利用购房者急于买房的心态,通过保证摇到房源甚至锁定房号的方式骗取高额佣金,造成部分购房者的经济损失。为有效防范购房风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特提醒广大消费者购房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通过正规途径购房。任何以提供“获取摇号资格”“锁定房号”“优先选房”服务为由收取金钱的行为都涉嫌违法违规。消费者有购房需求可前往售楼部或电话咨询官方购房详情,切莫贪图一时“方便”,轻信他人“有路子”,而忽略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通常这类“摇号包中签”,可以说是无本买卖,如果购房者摇中了号,他们可以宣称这是自己的功劳,将购房者预缴的摇号佣金据为己有;如果购房者没有中签,则可以宣称,这次摇号人较多要等下次再想办法,将钱退还给购房者。更有甚者直接通过这类伎俩恶意诈骗。

   二是注意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中介公司的相关资质。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消费者在购房前可通过马鞍山住宅与房地产市场信息网(http://www.masfdc.com.cn/masWeb/)进行查询,对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不要购买或支付定金、认筹金、认购金、预约金等任何预付性的费用,以免财产受到损失。如果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购房,要谨慎选择正规且信用良好的机构,查看其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同时注意相关证件有效期及地址与实际状况是否相符。购房时要签订委托合同或居间服务合同,不要向其支付除中介服务费以外的费用。

   三是谨慎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了解房屋产权、限购政策、贷款条件等相关内容,自身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不要抱侥幸心理,轻易缴纳定金、首付款,防止因政策限制或贷款不批导致购房不成,造成经济损失。对于房屋位置、园林绿化、配套设施等情况,切勿轻信销售的口头承诺,对重要的承诺事项和内容要写入购房合同。签订合同前,要认真阅读、完整理解合同条款及补充协议、合同附件,例如房屋面积、楼层、房号、房屋价格、交房时间、交房标准、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等。还要注意保存楼盘的宣传资料、购房合同、付款票据、样板房资料等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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