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巢湖市卧牛山市场监管所接到武女士(化名)的投诉电话,事情是这样的:由于女儿学习需要,她为女儿在巢湖某手机店购买了一款平板电脑。女儿满心欢心地接过电脑,用了没几天屏幕便出现了横杠,武女士把电脑拿回商家要求换机,商家表示承诺帮其维修好。没过几天电脑修好后,武女士的女儿继续使用,可是机子没使用几天又出现了问题。武女士的女儿因为电脑一而再再而三地维修影响了自己正常的学习使用,和妈妈大吵了一架,武女士带着一脸的委屈再次找到商家要求退货,但是遭到了商家的拒绝。
之后,执法人员为他们双方组织了一次现场调解,刚开始武女士面带怒气,要求商家一定要退货,一台多次维修的机子说什么也不能再要了。商家也表示委屈,因为门店没有维修和换机的权利,而且维修总部也不在巢湖,出现这样的问题也是偶然性,他们也在积极处理此事。
根据《国家家电三包规定细则》第十一条: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因为武女士购机已超1个多月,目前只能再次为其维修,更换原装的配件。
最终,执法人员要求商家维修过程中,把电脑的序列号及零件拆封过程全程现场视频给武女士确认,经确认后才准许维修,如果寄回的电脑再次出现问题将直接退货,双方均表示同意。武女士的脸上最终露出了笑容,并对执法人员的高效调解表示满意。
卧牛山市场所 王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