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籍山镇辖区内黄金类投诉共计52件,依然是各类投诉中最多的。投诉集中问题主要集中在“一口价金”消费上。在此,籍山市场监管所提示各位商家:黄金作为消费者普通消费的一款贵金属,其价值属性决定了黄金重量必然为消费者购买黄金饰品重要考量的环节,请各位商家在销售“一口价金饰品”时,务必将重量明示消费者,并书面记录在给消费者的购买凭证上,清楚明白告知,并让消费者签字确认。否则,此类投诉我局将一律认定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八项“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八)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规定,并将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认定为欺诈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籍山市场监管所预祝各位老板生意兴隆的同时,也希望大家守法经营,保证籍山镇黄金消费市场的繁荣有序。